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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权是防控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最有效的手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应正确理解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内涵和防卫范围,充分认识人民警察的无限防卫具有法定权利与特定义务的高度统一,以及实行无限防卫不受时间、地点和警种限制的特殊性质。同时人民警察还应进行对诸如继续犯、连续犯、预备犯实行无限防卫权的特定情形的研究,并注意避免无限防卫权的滥用和防卫范围的扩大化,使无限防卫权的法律规定在防控严重暴力犯罪中发挥用其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