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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6月到2012年1月,李途纯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大悲大喜。
2月12日下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拘禁15个月的湖南太子奶集团原董事长李途纯重获自由。案子的关键点在于李途纯借贷资金的性质界定。《不起诉决定书》将其向单位和个人借贷的行为界定为单位筹措资金和民间借贷,而不是非法集资。但很多人认为,李途纯的获释与之前接管太子奶集团的高科奶业负责人文迪波被“双规”不无关联。
李途纯已难拾昔日风采。从雄心勃勃的创业者到拥有奶业帝国的企业家,从多元化扩张到背负巨额债务,直到走进集资的“灰色地带”而身陷囹圄, 李途纯经历了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幸与不幸,甘苦自知。
判决结果引发争论
2010年6月,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不到一个月,株洲市委宣传部通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1月底,湖南株洲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的资金多达7900多万元,并先后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借款5813万元,大部分没有归还。一个月后,李途纯代理律师王清辉透露,李途纯准备反诉太子奶集团的托管公司高科奶业,并提出超过3.5亿元赔偿要求。
此后事情陷入僵局,直到去年7月底,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被湖南省纪委“双规”,此时距李途纯被捕已有一年时间。9月14日,李途纯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28日,太子奶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组通过,太子奶由新华联三元股份联合体接盘。
2012年1月20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李途纯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李途纯等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其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罪名最后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有专业人士认为,李途纯能够获释很幸运,因为到目前为止,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范围尚未有明确界定。近日的“吴英案”就是一个反例,与李途纯有相似经济行为的吴英得到的却是死刑判决,这也将“非法集资”与“合法借贷”之争推上了风口浪尖。
吸收民间资本是很多中国民营企业的唯一选择。一是因为民营企业融资难,二是大量民间资本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而民间借贷可以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但由于缺乏规范,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在法律上界限模糊。业内人士表示,李途纯、吴英等案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只要不合理的资金使用体制不变,民间借贷就不可能消失。
急剧扩张引发灾难
在民营企业界,李途纯的例子并不少见。“江苏铁本钢铁公司的戴国芳、广州健力宝公司的李经纬、广东三九集团的赵新先、山东日照钢铁的杜双华、湖北东兴航空的兰世立……这些人都有过从他们创办的企业出局的情况,其中一些人的结局比李途纯更加不堪。”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就此事发表的意见中表示,“这份名单之长甚至让当代的中国企业始终无法抹去悲凉的底色。”
1990年,30岁的李途纯从工作十年的国企辞职,兜里揣着300元去了深圳。1993年,他从银行贷款10万元,印了一批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的挂历,挣了一两百万元,由此掘到第一桶金。
1996年,李途纯在株洲建立了太子牛奶厂。次年,公司扩大生产并以8888万元的高价夺得了央视黄金时段日用消费品广告的标王。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太子奶的资产总额还没有竞标价格高,甚至有半年多没有发过工资,就连李途纯去央视竞标的20万元入场券也是借钱买的。但之后央视的广告却起了作用,大量订单蜂拥而至。背水一战让李途纯拿到了8亿元的订单。
在此基础上,李途纯确定了“零风险经营”的销售策略,包括:经销商如果觉得业绩不理想,可以随时解除合作关系;商品如果超过保质期,公司负责全部换货。李途纯把太子奶的经营风险几乎全部集中到了自己身上,很快征服了市场。几个月间,太子奶就在29个省、市、自治区的250多个大中城市构建了营销网络。5年内,集团总资产达到20亿元,总销售额达100亿元。
2002年—2004年,李途纯斥巨资在湖南株洲、北京密云、湖北黄冈、江苏昆山、四川成都同时启动五大乳酸菌生产研发基地,形成东西南北中的全国性战略布局。2007年初,他引进英联、摩根士丹利、高盛等风险投资7300万美元,并签了一份对赌协议:在注资后的前3年,如果太子奶集团业绩增长超过50%,就可调整(降低)对方股权;否则,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
拿到风投资金后,李途纯想要走一条多元化扩张的路线,开始涉足服装、超市等领域,并不断扩张奶业生产基地。但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外资银行开始纷纷向太子奶催款,当年9月三鹿牛奶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更是给中国奶业市场带来了灭顶之灾,太子奶的销售量也大幅萎缩,无法实现增长超过50%的对赌协议,李途纯因此失去了对集团的控股权。此后, 由株洲市政府全资控股的高科奶业通过租赁经营的形式对太子奶集团进行托管,李途纯彻底被边缘化。
为了保住控制权,李途纯开始努力筹措资金,这成为其个人灾难的导火索。从2008年开始,他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到2009年12月,太子奶集团吸收的公众存款达1.3亿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没有兑付(以票据为凭证支付现金),其中包括以“高利贷”方式筹措的5000万—6000万元。后来在李途纯涉嫌的四个罪名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民营企业家共同的困境
早在2010年9月,著名刑法专家、北师大教授赵秉志和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就曾联合签署《法律意见书》认为:李途纯个人为了集团的生产经营,向特定经销商和集团内部收取货款准备金,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借款行为,属于单位筹集资金和民间借贷性质,不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特征。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使李途纯案有了更多的法律依据。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仍然认为,是文迪波的落马才给李途纯案带来了最终转机。这位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在接管太子奶集团之后,并未能使其解困,加上自己贪污事发,最终被“双规”,不久后李途纯便重获自由。
据悉,为了拯救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李途纯已经先后将家庭财产“无偿”划进公司,1200万元的款项包含自己名下的多处房产、妹妹的房产以及给父母、岳父母准备的养老金。如今,李途纯的妹妹、妹夫靠早期经营的一个茶坊维持生计,租房度日。
从李途纯案中可窥见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共同困境。专家认为,当公权力可以对私人资本行使剥夺权而没有赔偿的时候,从法律意义上讲,对民营企业主有失公道。有人认为李途纯应该对他在太子奶集团所拥有的股权进行追诉,但相比于吴英,李途纯又将有怎样的思考?获得自由后,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人一直申明放弃国家赔偿,如果一定要赔也只要一块钱。我只是希望在法制的环境下,让遭受误读的一批民营企业家得到公正对待。”
编辑:尹洁 美编:黄浩 编审:吴迎春
2月12日下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拘禁15个月的湖南太子奶集团原董事长李途纯重获自由。案子的关键点在于李途纯借贷资金的性质界定。《不起诉决定书》将其向单位和个人借贷的行为界定为单位筹措资金和民间借贷,而不是非法集资。但很多人认为,李途纯的获释与之前接管太子奶集团的高科奶业负责人文迪波被“双规”不无关联。
李途纯已难拾昔日风采。从雄心勃勃的创业者到拥有奶业帝国的企业家,从多元化扩张到背负巨额债务,直到走进集资的“灰色地带”而身陷囹圄, 李途纯经历了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幸与不幸,甘苦自知。
判决结果引发争论
2010年6月,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不到一个月,株洲市委宣传部通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1月底,湖南株洲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的资金多达7900多万元,并先后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借款5813万元,大部分没有归还。一个月后,李途纯代理律师王清辉透露,李途纯准备反诉太子奶集团的托管公司高科奶业,并提出超过3.5亿元赔偿要求。
此后事情陷入僵局,直到去年7月底,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被湖南省纪委“双规”,此时距李途纯被捕已有一年时间。9月14日,李途纯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28日,太子奶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组通过,太子奶由新华联三元股份联合体接盘。
2012年1月20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李途纯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李途纯等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其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罪名最后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有专业人士认为,李途纯能够获释很幸运,因为到目前为止,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范围尚未有明确界定。近日的“吴英案”就是一个反例,与李途纯有相似经济行为的吴英得到的却是死刑判决,这也将“非法集资”与“合法借贷”之争推上了风口浪尖。
吸收民间资本是很多中国民营企业的唯一选择。一是因为民营企业融资难,二是大量民间资本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而民间借贷可以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但由于缺乏规范,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在法律上界限模糊。业内人士表示,李途纯、吴英等案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只要不合理的资金使用体制不变,民间借贷就不可能消失。
急剧扩张引发灾难
在民营企业界,李途纯的例子并不少见。“江苏铁本钢铁公司的戴国芳、广州健力宝公司的李经纬、广东三九集团的赵新先、山东日照钢铁的杜双华、湖北东兴航空的兰世立……这些人都有过从他们创办的企业出局的情况,其中一些人的结局比李途纯更加不堪。”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就此事发表的意见中表示,“这份名单之长甚至让当代的中国企业始终无法抹去悲凉的底色。”
1990年,30岁的李途纯从工作十年的国企辞职,兜里揣着300元去了深圳。1993年,他从银行贷款10万元,印了一批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的挂历,挣了一两百万元,由此掘到第一桶金。
1996年,李途纯在株洲建立了太子牛奶厂。次年,公司扩大生产并以8888万元的高价夺得了央视黄金时段日用消费品广告的标王。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太子奶的资产总额还没有竞标价格高,甚至有半年多没有发过工资,就连李途纯去央视竞标的20万元入场券也是借钱买的。但之后央视的广告却起了作用,大量订单蜂拥而至。背水一战让李途纯拿到了8亿元的订单。
在此基础上,李途纯确定了“零风险经营”的销售策略,包括:经销商如果觉得业绩不理想,可以随时解除合作关系;商品如果超过保质期,公司负责全部换货。李途纯把太子奶的经营风险几乎全部集中到了自己身上,很快征服了市场。几个月间,太子奶就在29个省、市、自治区的250多个大中城市构建了营销网络。5年内,集团总资产达到20亿元,总销售额达100亿元。
2002年—2004年,李途纯斥巨资在湖南株洲、北京密云、湖北黄冈、江苏昆山、四川成都同时启动五大乳酸菌生产研发基地,形成东西南北中的全国性战略布局。2007年初,他引进英联、摩根士丹利、高盛等风险投资7300万美元,并签了一份对赌协议:在注资后的前3年,如果太子奶集团业绩增长超过50%,就可调整(降低)对方股权;否则,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
拿到风投资金后,李途纯想要走一条多元化扩张的路线,开始涉足服装、超市等领域,并不断扩张奶业生产基地。但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外资银行开始纷纷向太子奶催款,当年9月三鹿牛奶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更是给中国奶业市场带来了灭顶之灾,太子奶的销售量也大幅萎缩,无法实现增长超过50%的对赌协议,李途纯因此失去了对集团的控股权。此后, 由株洲市政府全资控股的高科奶业通过租赁经营的形式对太子奶集团进行托管,李途纯彻底被边缘化。
为了保住控制权,李途纯开始努力筹措资金,这成为其个人灾难的导火索。从2008年开始,他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到2009年12月,太子奶集团吸收的公众存款达1.3亿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没有兑付(以票据为凭证支付现金),其中包括以“高利贷”方式筹措的5000万—6000万元。后来在李途纯涉嫌的四个罪名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民营企业家共同的困境
早在2010年9月,著名刑法专家、北师大教授赵秉志和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就曾联合签署《法律意见书》认为:李途纯个人为了集团的生产经营,向特定经销商和集团内部收取货款准备金,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借款行为,属于单位筹集资金和民间借贷性质,不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特征。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使李途纯案有了更多的法律依据。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仍然认为,是文迪波的落马才给李途纯案带来了最终转机。这位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在接管太子奶集团之后,并未能使其解困,加上自己贪污事发,最终被“双规”,不久后李途纯便重获自由。
据悉,为了拯救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李途纯已经先后将家庭财产“无偿”划进公司,1200万元的款项包含自己名下的多处房产、妹妹的房产以及给父母、岳父母准备的养老金。如今,李途纯的妹妹、妹夫靠早期经营的一个茶坊维持生计,租房度日。
从李途纯案中可窥见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共同困境。专家认为,当公权力可以对私人资本行使剥夺权而没有赔偿的时候,从法律意义上讲,对民营企业主有失公道。有人认为李途纯应该对他在太子奶集团所拥有的股权进行追诉,但相比于吴英,李途纯又将有怎样的思考?获得自由后,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人一直申明放弃国家赔偿,如果一定要赔也只要一块钱。我只是希望在法制的环境下,让遭受误读的一批民营企业家得到公正对待。”
编辑:尹洁 美编:黄浩 编审:吴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