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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自上而下分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08年10月17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敏作了重要讲话。她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时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康发展。这标志着重庆市院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