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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录某孝廉拟阻和款奏稿》连载于1895年6月13日、14日出版的新加坡《星报》,经考证,即为学界寻觅已久的康有为《公车上书》。该文字数不足5000,仅言及"明诏、行大赏罚、练兵选将"等三项主张,并无"迁都""变法"等内容。此文是康有为策划组织"公车上书"的直接证据,并可为考证《公车上书记》的文本源流提供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