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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开始至2005年,南平市在1995年、2001年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探索围绕“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再次展开。基本要求是“耕者有其山,耕者有其权,耕者有其责,耕者有其利”。力求实现的目标是“林农致富、村财增收、资源增量”。主要改革方式是:“以家庭承包为主,根据村情民意,实行分户承包、联户承包、小组承包、村办股份林场“等多种形式经营。在具体操作上采取如下方法:一是对前两次改革(即1995年、2001年)承包或转让未到期的集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