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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从敏在《档案与建设》2007年第三期上撰文指出,为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完整的需要,使私有档案管理日趋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国家应将私有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保管到开发利用等纳入监控范围。在对私有档案立法时应明确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私有档案的监控主体,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承担起私有档案的监管职责,把私有档案纳入法制化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