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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至2008年,广西已连续十年顺利地实施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捕捞强度居高不下、非休渔渔船及作业类型对资源的破坏程度越来越大、渔港基础设施落后、渔船管理手段落后和渔民困境加剧等制约休渔制度实施的问题。本文根据相关专项调研和调查资料,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了要将休渔制度法制化、促使越南在北部湾共同休渔、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休渔制度基础研究和进一步推进减船转产等相应对策,以供决策部门和管理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