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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规则,这套法律规则体制应该是开放的,适用上应该是平等的,商事主体的意愿自治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我们现行的商事法律则是存在诸多缺陷,很难全面的反映市场经济对法律的内在本质要求。本文分析了对商主体而言商事诚信制度缺失的种种表现及其社会危害性以支持商事诚信制度的建立,为我们的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