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第三次上清帝书原本

来源 :历史档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ayng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康有为第三次上清帝书,曾首次递到光绪手中,且产生过一定影响,因而为研究戊戌变法学者所关注。但上书原本,以往鲜为人见,只能从《南海先生四上书记》、《皇朝经世文新编》及《康南海书牍》等书中见到它的刊刻本。1953年中国史学会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亦是以刊刻本为依据。因此,引起许多学者对第三次上书的怀疑,并提出种种责难。现将馆藏康有为第三次上清帝书原本予以公布,以供研究。原本与刊刻本相校,除个别字不同外,出入不大。原本的发现,对研究康有为变法思想,考订其后四次上书,以及整个变法运动,均有重要意义
其他文献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证券市场所存在的法律真空也呈现出来,只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制已经明显不足,《1·9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明
介绍了离心式空压机产生喘振的原因,设计防喘振控制方案,并利用CS3000实现空压机的防喘振控制以及运行时防喘阀的加载、卸载等。
从规范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上看,权利源于法律,授权性规范就是授予权利的法律规范.为什么法律可以授予权利?从授权性规范的语境入手,我们可以找到四种与授权相关的主体:立法者
“人格歧视”行为违反了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法定义务,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严。“人格歧视”要获得民法救济,必须符合侵害一般人格权的构成条件。对“人格歧视”的民法救济途经
我国之所以公民不能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依法治税难以推进,政府收入紊乱,乱收税乱收费难以消除,财政面临严重危机,公共财政难以建立,宏观调控能力被严重削弱,统一市场难以形成,
证券商市场准入制度是证券法的主要制度之一,世界各国有关证券市场准入的程序要件、实体要件以及证券商的形态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有差异的.我国证券商的市场准入制度与美
【正】 由北京、天津、成都、重庆、山东、贵州等六省市的二十个学术单位、团体联合发起的“近代中国教案学术讨论会”,于4月20日至24日在成都召开。这是建国以来首次举行的
独立董事以其中立的品格确保对公司经营决策做出独立的判断,在公司重大决策的层面上与经营管理层产生一种既促进又制约的机制,从而实现董事会对公司高效和科学的管理.然而,独
前巴黎大学中国学院监督韩汝甲,1930年3月初为请在华设立中国学院接应机关,致函国民党政府。在其所提“由中外各学者组织沟通中西文化学院”的建议中,附有法国学者班乐卫为赞
刑事程序公开为世界各国所普遍认可并付诸司法实践.刑事程序公开,不仅要求规定刑事程序的法律及其实施的公开,同时还要求程序公开要有保障及救济机制,以及对程序公开的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