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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是指销货企业先交付商品,以后再分期收回货款的一种特殊销售业务。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销货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从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本文试对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作一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