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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市场政府监管主体的建构对信息资源市场监管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信息资源市场政府监管主体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监管机构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欠缺、监管人员匮乏且专业性不强。在考察国外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主体设置的基础上,建议对我国信息资源市场政府监管主体重新进行建构:设立独立的综合性监管机构,采用聘用制,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