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我们每个人几乎每天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但是我们了解参与交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吗?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路权”了吗?履行自己的义务了吗?从交通工程学的角度说:交通事故是人、车、道路、环境互不协调的综合反映;从法律的角度讲:交通事故就是由于交通活动参与者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所造成的。北京市快速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近60%是因为违反路权原则而造成的,而40%是由于没有正确履行交通义务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