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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传统支撑了西方宪政独特的人权观,固有性、不可侵犯性、普遍性和个人性构成其独特内涵。反观中国,人权观念自古以来就严重亏空,而近代民权启蒙过程中的“托古”路径更导致人权观念在中国发生岐变:近代中国宪政理论所谈论之人权实际上是“恩赐的人权”,恩赐性替代了人权原本的固有属性,并严重阻碍中国宪政发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