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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因为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存在着“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不良现象,无法充分实现现代司法中的民主性、大众性。本文提出实际可行的解决措施,在事实审的视角下,从以下三个方面优化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的制度设计:(1)构建事实审认定的准则和程序,具体为明确案件事实的认定规则和制定明确的裁决争议规则;(2)界定事实审的案件适用范围;(3)改革和创新陪审合议庭审判机制和诉讼庭审程序,如陪审员参审机制、确定事实审认定失范的法律责任、完善庭前会议以及制定事实审问题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