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办技字[2010]36号),国家林业局在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评定程序和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试点单位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等26家林业企事业单位为国家林业局第一批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也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