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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弱点及其融资特点,加上其他内、外部环境的制约,造成其融资困难。文章就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其自身素质以及建立专门金融机构、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和发展风险投资等缓解其融资难题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困境 融资支持
近年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载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限制了其有效发展及经济潜能的发挥。“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积极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而完善有关投融资政策将成为一大重要课题。探讨如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高科技产业化发展速度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具备中小科技企业的一般特点之外,最重要的特征是研发人员在企业员工中所占比例高。我国国办发(1999)47号文《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明文界定其条件有三:
一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是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三是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一国的经济增长不能仅依靠少数大企业,更要倚重数量庞大、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突破15万家,据有关数据推断,2010年将达到30万家左右,届时在中国工业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将达到10%和30%左右。截至2004年12月,中关村园区下属的海淀园区有正式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15000多家,其中90%以上的企业是靠自有资金来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而能得到来自政府、银行、投资机构或个人的支持的企业相当少。由此可见,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及技术创新的迅速发展所不相匹配的是企业再发展的融资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其成因探析
1.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造成的融资困境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因为其规模小,资产总量少,且技术等无形资产占比较大,因此可用于抵押贷款的实物资产不足。随着商业银行向贷款安全性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按客户信誉度发放贷款。这样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融资较难。
(2)贷款需求特点与银行贷款原则相悖。科技型中小企业流动贷款需求紧迫,贷款频率高,需求量少,项目本身不稳定因素多、贷款管理成本高,因此银行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基础上,不得不降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货款。
(3)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管理、运行机制的缺陷。反映在组织结构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社会信用观念缺乏等方面。银行对其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难以准确把握,加大了银行审查、监管难度,加大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2.商业银行造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1)商业银行贷款强调稳健性原则。越是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和项目,风险越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的能力弱,其风险更大,与银行的稳健性原则相悖。
(2)风险和收益不匹配。银行贷款属于债务资本,即使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获得成功,银行也只能收回货款的本金和利息,无权分享企业的高收益;一旦贷款项目失败,银行就将血本无归。银行只承担了企业的高风险,却没有享受企业的高收益。这种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降低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3)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政府导向。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被赋予为国有企业服务的特定功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执行不同的信贷政策,未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给企业提供公平的融资环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信贷融资极为不利。
3.狭窄的融资空间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专门租赁公司少,通过商业票据融资比例小,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价值高昂的设备使用权则更少,使原本狭窄的融资空间更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利用。
三、构建多层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的对策思考
从上述分析可知,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相当困难。为解决这一难题,本文认为应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建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担保服务体系,发展风险投资,从而构建多层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1、企业运行机制层面的融资支持
(1)建立健全多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运营、自我约束,确保企业各项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的法律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提高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按照银行贷款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资料。
(2)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根据诚信守则行事,恶意逃避银行贷款,则银行会认为对此提供货款风险巨大而不愿提供贷款。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建立诚信经营的自律制度。
2、金融机构与业务层面的融资支持
从金融机构与业务层面来看,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性的设计与优化,以更好的发挥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职能。
(1)商业银行要更新理念,积极融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体系。首先,商业银行应跳出单纯以生产规模作为衡量企业资信唯一标准的经营理念。重新认识产业的市场占有因素和规律,支持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市场占有规模的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其次,要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基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注重企业的历史经营记录、现有经营能力与企业规模水平。此标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失公允,因其优势在于未来的高成长性。因此,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体系缺乏灵活性、重视企业规模、忽 视未来发展潜力等特征,商业银行应该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对合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2)成立专门的科技发展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借款金额小,风险大,进入正规金融市场融资的渠道有限。基于技术创新巨大的溢出效应与外部性,国家应该对技术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提供一定的政策性支持安排。其中,组建以财政投资为主的股份制的国家科技发展银行,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路。
国家科技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为贴息贷款。科技发展银行除了主要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科技贷款外,还可以利用自己的独特优势,开展技术创新成果的吸纳与转化、技术转移中介、技术信托投资、技术贸易等相关业务。特别是很多企业缺乏资金,无力购买技术创新成果。科技发展银行则可通过贷款方式,或与企业组建技术、资金合股形式的公司,联合开发产品,以达到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目的。
3、建立合伙制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大多为地方性的,专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更清楚地了解地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有益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经营灵活。一方面由于其规模小,产权委托代理链较短,故易于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有较强自我约束力;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规模小,管理层次少,有利于及时、灵活面对市场信息做出反馈,具有决策程序简单、服务成本低等优势。
4、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多元化信用担保基金来源,扩大基金总量,确保担保规模。一是实行风险共担。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与借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共担风险。信用担保基金与银行应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应由担保基金独立承担。有利于加强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配合,是分散与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二是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通过对中小企业提供理财、会计服务,信用担保机构能够获得有关企业更多的信息,以便加强对企业的监督,降低风险,减少损失;通过配套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
此外,我国还应尽快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这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期和成长期最佳的融资方式,以健全和完善其多层面的融资支持体系。
(注:本文为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学会2005年立项课题及湛江师院2005年度W0620号立项课题。)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困境 融资支持
近年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载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限制了其有效发展及经济潜能的发挥。“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积极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而完善有关投融资政策将成为一大重要课题。探讨如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高科技产业化发展速度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具备中小科技企业的一般特点之外,最重要的特征是研发人员在企业员工中所占比例高。我国国办发(1999)47号文《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明文界定其条件有三:
一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是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三是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一国的经济增长不能仅依靠少数大企业,更要倚重数量庞大、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突破15万家,据有关数据推断,2010年将达到30万家左右,届时在中国工业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将达到10%和30%左右。截至2004年12月,中关村园区下属的海淀园区有正式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15000多家,其中90%以上的企业是靠自有资金来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而能得到来自政府、银行、投资机构或个人的支持的企业相当少。由此可见,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及技术创新的迅速发展所不相匹配的是企业再发展的融资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其成因探析
1.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造成的融资困境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因为其规模小,资产总量少,且技术等无形资产占比较大,因此可用于抵押贷款的实物资产不足。随着商业银行向贷款安全性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按客户信誉度发放贷款。这样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融资较难。
(2)贷款需求特点与银行贷款原则相悖。科技型中小企业流动贷款需求紧迫,贷款频率高,需求量少,项目本身不稳定因素多、贷款管理成本高,因此银行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基础上,不得不降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货款。
(3)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管理、运行机制的缺陷。反映在组织结构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社会信用观念缺乏等方面。银行对其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难以准确把握,加大了银行审查、监管难度,加大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2.商业银行造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1)商业银行贷款强调稳健性原则。越是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和项目,风险越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的能力弱,其风险更大,与银行的稳健性原则相悖。
(2)风险和收益不匹配。银行贷款属于债务资本,即使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获得成功,银行也只能收回货款的本金和利息,无权分享企业的高收益;一旦贷款项目失败,银行就将血本无归。银行只承担了企业的高风险,却没有享受企业的高收益。这种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降低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3)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政府导向。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被赋予为国有企业服务的特定功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执行不同的信贷政策,未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给企业提供公平的融资环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信贷融资极为不利。
3.狭窄的融资空间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专门租赁公司少,通过商业票据融资比例小,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价值高昂的设备使用权则更少,使原本狭窄的融资空间更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利用。
三、构建多层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的对策思考
从上述分析可知,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相当困难。为解决这一难题,本文认为应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建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担保服务体系,发展风险投资,从而构建多层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1、企业运行机制层面的融资支持
(1)建立健全多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运营、自我约束,确保企业各项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的法律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提高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按照银行贷款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资料。
(2)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根据诚信守则行事,恶意逃避银行贷款,则银行会认为对此提供货款风险巨大而不愿提供贷款。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建立诚信经营的自律制度。
2、金融机构与业务层面的融资支持
从金融机构与业务层面来看,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性的设计与优化,以更好的发挥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职能。
(1)商业银行要更新理念,积极融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体系。首先,商业银行应跳出单纯以生产规模作为衡量企业资信唯一标准的经营理念。重新认识产业的市场占有因素和规律,支持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市场占有规模的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其次,要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基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注重企业的历史经营记录、现有经营能力与企业规模水平。此标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失公允,因其优势在于未来的高成长性。因此,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体系缺乏灵活性、重视企业规模、忽 视未来发展潜力等特征,商业银行应该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对合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2)成立专门的科技发展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借款金额小,风险大,进入正规金融市场融资的渠道有限。基于技术创新巨大的溢出效应与外部性,国家应该对技术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提供一定的政策性支持安排。其中,组建以财政投资为主的股份制的国家科技发展银行,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路。
国家科技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为贴息贷款。科技发展银行除了主要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科技贷款外,还可以利用自己的独特优势,开展技术创新成果的吸纳与转化、技术转移中介、技术信托投资、技术贸易等相关业务。特别是很多企业缺乏资金,无力购买技术创新成果。科技发展银行则可通过贷款方式,或与企业组建技术、资金合股形式的公司,联合开发产品,以达到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目的。
3、建立合伙制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大多为地方性的,专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更清楚地了解地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有益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经营灵活。一方面由于其规模小,产权委托代理链较短,故易于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有较强自我约束力;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规模小,管理层次少,有利于及时、灵活面对市场信息做出反馈,具有决策程序简单、服务成本低等优势。
4、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多元化信用担保基金来源,扩大基金总量,确保担保规模。一是实行风险共担。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与借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共担风险。信用担保基金与银行应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应由担保基金独立承担。有利于加强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配合,是分散与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二是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通过对中小企业提供理财、会计服务,信用担保机构能够获得有关企业更多的信息,以便加强对企业的监督,降低风险,减少损失;通过配套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
此外,我国还应尽快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这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期和成长期最佳的融资方式,以健全和完善其多层面的融资支持体系。
(注:本文为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学会2005年立项课题及湛江师院2005年度W0620号立项课题。)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