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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24个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公示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日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