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四川省发改委近期启动了《四川省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规划明确界定,养老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养老、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
关键词:定位
养老 → 新兴先导型产业
按照“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兼顾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共同发展,带动养老关联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将养老服务业培育为新兴先导型服务产业。
健康 → 医疗服务为引导
坚持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为引导,充分发挥医疗服务在健康、养老、保险服务业中的支撑作用,鼓励民营资本积极进入健康服务业,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业,大力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技术和新产品,着力扩大供给,促进健康消费。
关键词:现状
截至 2013年底,四川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5.4%、21.3%;全省养老机构3336个,养老床位达到36.3万张,居全国第3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82 张;5万多名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4.5%;建成农村幸福院2454 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超过35万人。
此外,四川全省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17万余人和 15万余人,比 2010年分别增长 13% 和 30% ;全省医疗机构拥有床位42万余张,比2010年增长41%;全省医院总诊疗量达 4.3亿人次,出院人数 1062万人,较2010年分别增加21% 和36%。
关键词:目标
*2017年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 以上的城市社区、75% 以上的乡镇和 50% 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5万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65万个以上。
健康服务业方面,四川省卫生总费用达到2000亿元;健康服务业产值占 GDP的比重超过7%;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 5.7张;人均频次达到每人每年门诊就医约9次。
*2020年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 以上的乡镇和60% 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 71万个以上。
卫生总费用达到约 3000亿元,新增健康服务业就业人口达40万人以上;健康服务业产值占 GDP的比重超过9%;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2张;促使我省人均就医频次达到每人每年门诊就医约18次;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2岁。
关键词:路径
全面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无力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组织动员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力度。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
建立全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构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系统。
切实加强养老健康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
积极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健康服务等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风险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关键词:措施
完善发展规划。编制《四川省健康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全省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标准、原则和布局,统筹规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民营和外资医院快速发展,支持高端医疗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信息技术间的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
加大市场开放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严控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
落实相关土地政策。加强土地规划保障,解决健康服务机构“落地难”的问题。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并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供应。
完善投融资相关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解决健康服务机构“融资难”的问题。允许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
完善财税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解决健康服务机构“运行难”的问题。逐步扩大医疗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享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各项税收待遇。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立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鼓励人才柔性流动,解决健康服务机构“发展难”的问题。全面实施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医师区域执业,优化退休医师执业注册政策。
关键词:定位
养老 → 新兴先导型产业
按照“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兼顾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共同发展,带动养老关联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将养老服务业培育为新兴先导型服务产业。
健康 → 医疗服务为引导
坚持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为引导,充分发挥医疗服务在健康、养老、保险服务业中的支撑作用,鼓励民营资本积极进入健康服务业,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业,大力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技术和新产品,着力扩大供给,促进健康消费。
关键词:现状
截至 2013年底,四川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5.4%、21.3%;全省养老机构3336个,养老床位达到36.3万张,居全国第3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82 张;5万多名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4.5%;建成农村幸福院2454 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超过35万人。
此外,四川全省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17万余人和 15万余人,比 2010年分别增长 13% 和 30% ;全省医疗机构拥有床位42万余张,比2010年增长41%;全省医院总诊疗量达 4.3亿人次,出院人数 1062万人,较2010年分别增加21% 和36%。
关键词:目标
*2017年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 以上的城市社区、75% 以上的乡镇和 50% 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5万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65万个以上。
健康服务业方面,四川省卫生总费用达到2000亿元;健康服务业产值占 GDP的比重超过7%;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 5.7张;人均频次达到每人每年门诊就医约9次。
*2020年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 以上的乡镇和60% 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 71万个以上。
卫生总费用达到约 3000亿元,新增健康服务业就业人口达40万人以上;健康服务业产值占 GDP的比重超过9%;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2张;促使我省人均就医频次达到每人每年门诊就医约18次;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2岁。
关键词:路径
全面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无力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组织动员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力度。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
建立全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构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系统。
切实加强养老健康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
积极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健康服务等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风险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关键词:措施
完善发展规划。编制《四川省健康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全省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标准、原则和布局,统筹规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民营和外资医院快速发展,支持高端医疗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信息技术间的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
加大市场开放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严控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
落实相关土地政策。加强土地规划保障,解决健康服务机构“落地难”的问题。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并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供应。
完善投融资相关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解决健康服务机构“融资难”的问题。允许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
完善财税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解决健康服务机构“运行难”的问题。逐步扩大医疗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享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各项税收待遇。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立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鼓励人才柔性流动,解决健康服务机构“发展难”的问题。全面实施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医师区域执业,优化退休医师执业注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