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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从2006年起,全省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65%的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部执行50%的节能标准。并逐步向农村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新型墙材和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