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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垃圾邮件的治理问题日益严峻。网络信任机制缺失、电子邮件的开放性标准以及低成本性是垃圾邮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垃圾邮件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隐私权以及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困扰。美国、欧盟、OECD、ICPEN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垃圾邮件法律规制方面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借鉴,我国应当制定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对垃圾邮件进行全面有效的规制,并采纳事前同意制度、确立垃圾邮件中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