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510000
摘要:随着公路工程的快速法制,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主要就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论述了强化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公路;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项目比起其他的工程项目来,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投资多、技术含量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而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合同管理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妥善、合理的解决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对策,使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施工企业在真正出现问题,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一味的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很多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以致不能及时的跟踪工程项目的进度,也不能有效掌握合同管理的动态,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难以做到合同索赔
鉴于社会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工程中的索赔已经见空司惯。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一种对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承包人通过工程索赔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但是目前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带给索赔工作许多干扰因素,让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就成为了受损害者。
(三)合同执行度有待提高
合同是一根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办事。但实际工程中往往存在双方不按合同办事,也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大大的增加了双方都违约的几率。这就使得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也不能如期交工,合同管理成了一纸空文,只是走走形式。
(四)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性不够
很多公路工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与技术性不够,他们很少参加进修与培训课程,与外界的知识、观念更新不同步,合同管理人员在素质上的偏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并且很多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单独设立合同管理这一部门,导致不能全面实行正规的管理制度、具体的操作流程。
(五)“阴阳合同”屡见不鲜
在有形建筑市场中,发包人通过公开性招标选择承包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相关要求,和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称为“阳合同”;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一份补充协议,该合同或协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中被双方认可执行,称为“阴合同”。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会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把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方身上。
二、强化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正确选择施工合同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每一类合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工作,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承包人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合法性和严密性,尽量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纠纷,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想提高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就必须从管理人员本身的素质抓起。应该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队伍,才能够为公路建设企业提供最优质的项目管理服务。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或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进行深造,将最新、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理念与技术传送到工作人员的思想中去,强化工作人员的内部管理,建立一系列有关分配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等的规章制度,让合同管理人员清楚、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杜绝随意、散漫的行为,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强调公路建设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三)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让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最后,要尽可能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四)规范管理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双方就必须遵守合同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第一,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第二,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应该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第四,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第五,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五)重视合同管理相关法律的制定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健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就对于“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了新的认识,并有承认的倾向。
(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强化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参考文献:
[1]陶勇根.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合同问题探讨[J].民营科技.2011(6).
[2]周维洪.浅议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J].中国市场.2010(19).
[3]郑碧娇.关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
摘要:随着公路工程的快速法制,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主要就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论述了强化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公路;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项目比起其他的工程项目来,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投资多、技术含量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而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合同管理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妥善、合理的解决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对策,使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施工企业在真正出现问题,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一味的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很多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以致不能及时的跟踪工程项目的进度,也不能有效掌握合同管理的动态,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难以做到合同索赔
鉴于社会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工程中的索赔已经见空司惯。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一种对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承包人通过工程索赔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但是目前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带给索赔工作许多干扰因素,让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就成为了受损害者。
(三)合同执行度有待提高
合同是一根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办事。但实际工程中往往存在双方不按合同办事,也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大大的增加了双方都违约的几率。这就使得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也不能如期交工,合同管理成了一纸空文,只是走走形式。
(四)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性不够
很多公路工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与技术性不够,他们很少参加进修与培训课程,与外界的知识、观念更新不同步,合同管理人员在素质上的偏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并且很多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单独设立合同管理这一部门,导致不能全面实行正规的管理制度、具体的操作流程。
(五)“阴阳合同”屡见不鲜
在有形建筑市场中,发包人通过公开性招标选择承包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相关要求,和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称为“阳合同”;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一份补充协议,该合同或协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中被双方认可执行,称为“阴合同”。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会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把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方身上。
二、强化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正确选择施工合同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每一类合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工作,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承包人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合法性和严密性,尽量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纠纷,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想提高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就必须从管理人员本身的素质抓起。应该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队伍,才能够为公路建设企业提供最优质的项目管理服务。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或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进行深造,将最新、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理念与技术传送到工作人员的思想中去,强化工作人员的内部管理,建立一系列有关分配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等的规章制度,让合同管理人员清楚、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杜绝随意、散漫的行为,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强调公路建设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三)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让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最后,要尽可能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四)规范管理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双方就必须遵守合同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第一,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第二,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应该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第四,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第五,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五)重视合同管理相关法律的制定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健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就对于“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了新的认识,并有承认的倾向。
(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强化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参考文献:
[1]陶勇根.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合同问题探讨[J].民营科技.2011(6).
[2]周维洪.浅议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J].中国市场.2010(19).
[3]郑碧娇.关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