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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主要是以项目的形式对扶贫资金和资源进行安排,扶贫项目的合理选择和安排成为扶贫绩效的前提和抓手。通过对某区(县级)项目扶贫的案例分析可见,缺乏行动者的充分参与导致项目扶贫的绩效偏离了扶贫目标。形成政府主导的、各方行动者各尽其能的多元扶贫治理结构,是精准扶贫取得成效的关键。因此,当前科层制度下的压力型扶贫模式应该向社会治理下的参与式扶贫模式转变;对扶贫机构和人员的“任务目标冶亲贫困增长考核模式应该向以“贫困人口冶为本的发掘贫困者资本的政策模式转变;要实现行动者在明确职能定位和责任这一前提之下的角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