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3个国际环境公约是关于控制化学品和废物污染环境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国际法律文书,是国际环境管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管理,鹿特丹公约由环境署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管理.巴塞尔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其主要目的是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鹿特丹公约于2004年2月生效,要求缔约方在化学品国际贸易中实行事先知情同意制度,即出13方必须把公约所规定的化学品出口的有关信息通知进口方,取得对方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后才能出口;斯德哥尔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