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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在京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正式启动“反盗版百日行动”。此次行动从7月15日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为期约100天。行动将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查处参与音像、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严惩从事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