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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社区居家养老集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满足了老年人的"恋家"情结,又节省了福利财政投入,是适应我国"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新模式〔1〕。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发改委、民政部等十个部位联合发文《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居家养老事业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2〕。合肥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