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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建立固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一项新的探索性的工作。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前期调研和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经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工作规则共14条,主要从设立联系点的目的、人大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联系点的设立和产生、联系点主要工作职责及其工作要求,以及对联系点的服务保障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