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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媒体时代,城市社区自治能力面临创新的挑战,而作为自媒体的微博和微信为这种创新提供了可能,这根源于微博和微信的特质。通过调动作为基层群众的微博和微信用户参与城市社区自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布局奠基于社会资本的微博与微信关系网络,形成“网络统一战线”;建构奠基于有限理性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从“被组织”走向“自组织”;开辟虚拟家园与现实家园的直通车,多元合力实现高度自治等措施,既使微博与微信成为城市社区自治能力创新的新平台,又使群体路线贯彻到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创新中。
【关键词】微博 微信 城市社区 自治能力 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些论述对社区治理能力创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们从客观上提出了创新社区治理能力面临的两大挑战:一是必须改变治理方式,二是必须发挥自治作用。而近年来出现的微博和微信为创新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平台。
一、微博与微信的社区性
据百度百科的界定,微博,是微型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而微信则是一款快速发送文字和照片、支持多人语音对讲的手机聊天软件。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它可将内容分享给好友,并且也能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朋友圈。从它们的界定可看出微博和微信都是一个基于人与人关系的信息生产、消费、传播与获取平台,是一个以“我”为主导的网络化了的人际关系超链接的虚拟社区。简言之,微博与微信都是“我的”虚拟社区。社区性体现在超链接上,这里的超链接首先就是超文本链接,在微博和微信上,“我关注的人”与“关注我的人”随着鼠标的点击打开了一个个超文本链接,这是一种技术链接。其次,是在技术链接基础之上的“关注”之人与人关系的人文链接。正是这种超链接他人,使“我的”微博和微信成为了虚拟社区,这也是微博和微信生命力之根本。具体来说,两者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性、自治性。
微博和微信首要的都是“我的”微博和“我的”微信,都是体现“我的”主体性的平台。正是由于是“我的”,是我的责任田,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我”成为了真正的主人,因此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强力,我都会尽力维护好建构好它们,真正实现“我的”主体性和自治性。“我的”主体性、自治性体现在我的微博我的微信的每个文字上,赋予“我”以具体化的个性与特殊性,我可以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我要以自己的智慧和才思获得别人自愿的关注,尽可能地建构更广大的人际关系圈。正是这种主体性、自治性彻底激活了作为主体的我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催生了微博和微信的爆炸式发展。
第二,人人性、草根性。
即写微博和上微信的门槛低,只要你识字,有手机或电脑,人人都行。正是这种人人性,带来了大量的草根,迎来了人民大众,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大量地发微博、上微信。这就是常说的“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正是这种人人性、草根性,每个人都极易加入到我的微博我的微信中,丰富我的虚拟社区的内涵,扩展其外延,使我的虚拟社区的人数理论上可以无穷大,给我的虚拟社区带来巨大的影响力和威力。
第三,发表快、传播快。
发表快,是指微博和微信的内容生产速度快,微博与微信的信息只要手指一点就发出去了,不必经过层层审查的过滤,它们都是以秒为单位的直播媒体,是传统媒体难以达及的。以微博为例,2008年汶川地震,twitter比彭博社快22秒;2009年四川绵阳地震,新浪微博比路透社快30分钟;2011年5月,本拉登被击毙,twitter比奥巴马宣布消息早了5分钟。传播快,它又是个以秒为单位的传播媒体。我通过自己建立的社交关系,能够实时地、快速地去传播内容,这是一种基于社会资本的快速传播,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发表快与传播快的叠加,使加入我的虚拟社区更加便利快捷。
第四,公共性、社区性。
即许多人对一事的同时关注或说围观,形成了真正的公共领域。它表现为微博和微信的转发与评论功能等,通过数以万计的转发与评论,使某事达到其信息公开的极限,“我的”虚拟社区的外延也达到极限。微博和微信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影响”之特质使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组建社群和共同行动的能力,真正实现了哈贝马斯所期盼的公共领域,也使微博和微信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虚拟社区。在这个全新公共领域化的虚拟社区里,无数陌生人之间高强度互动,彼此之间为某事的大接力,最终形成某事圆满解决的可能性。
二、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何以可能
任何事物的创新都需要条件的,这些条件成熟后常常促成创新的达成,如一种新的思想会带来理念创新,一种新手段会带来方法创新等,城市社区创新同样是需要条件的,新生的微博和微信提供了城市社区创新的载体,使创新成为可能。
(一)微博和微信的自治性使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更新得以可能
从社区的词源学来看,“社”是表示以祭祀为中心的初民共同体,反映的是社区的文化含义,而“区”是指天然的地域含义。在社区,人们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进行亲密的、秘密的和单纯的共同生活,就体戚与共,同甘共苦,构成了一个区域社会共同体。[1]由此可见,社区从它产生起就植入了自治的天然基因,这是一种“自发而治”。到了现代社会后,“以城市为主要代表的文明形式必然要求建立一种更能适应城市异质性与多样性的社区形态,‘自觉而治’的社区历史性地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形态。”[2]从“自发而治”到“自觉而治”标注着社区的本质属性——自治性,这恰与微博与微信的特征相契合。如上所述,微博与微信具有自我建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性,微博与微信与现实社区一样具有天然的自治性,这种一致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先验般的保证,因为每个微博与微信用户都是生活在现实的社区中,微博与微信的自治“习惯”必然蔓延到网下的现实社区自治中,不仅为现实社区自治提供了心理和文化的加固作用,而且还可以说,现实社区的自治是其必然要求。 (二)微博与微信的人人性和参与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群众基础
社会自治必须要靠社区内的群众来兑现,离开了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不可能实现。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草根性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其用户。据最新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而据腾讯与新浪的统计,微博与微信用户数基本与之持平。实际上,去掉无法上网的学龄前儿童和部分老年人口[3]以及部分农村人口,城市网络普及率估计达到80%以上,可以推算大部分市民都是网民了,都是微博和微信的用户。而这些用户就是现实社区中的基层群众。实际上,网民就是最基层的群众,走近网民实际上就是走进基层,发动网民工作实际上就是发动群众工作。因此,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从网民实践也可知,微博与微信用户的参与意识较强,这可从微博与微信在这几年的爆炸式发展与许多事情上的爆炸式参与得以证实,这也为他们最终参与社区自治提供了保障。
(三)微博和微信的瞬时性和公共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时间和机会的保证
众所周知,每个生活在社区的居民都知道建设好本社区对自己的重要性,每个人实际上都有参与的愿望,但是现代社会城市生活节奏飞快,人们整日为生计疲于奔命,这制约了他们,使其难以抽出时间来参与社区自治,这的确是社区自治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难题。微博和微信出现后,为解决这种难题撕开了缺口,因为社区中的许多事情完全可以通过微博与微信这一公共性平台随时进行网上解决,不必花费整段的时间,人们可以利用上下班缝隙的碎片化时间即时参与社区自治,满足了参与欲望,提供了参与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了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带来社区自治参与手段的更新。
三、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如何可能
什么是城市社区自治?在我国目前的语境下,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简单割裂或冲突,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而应该作如下界定: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过程。[4]其中自治的主体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客体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自治的方式是民主协商。由此,利用微博和微信来治理社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
(一)布局奠基于社会资本的微博与微信关系网络,形成“网络统一战线”
要发挥社区居民利用微博与微信参与自治的作用,首要当然是建立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微博与微信的关系网络,这又要靠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把社区居民的微博与微信联系起来,开通居民微博和微信与居委会、业委会的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直通车,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张贴二维码、业主论坛公布账号等方法把自己的账号告诉本社区居民。由于微博与微信现在都有了GPS定位功能,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搜索附近人的功能与更多的居民结成互为粉丝的超链接。此外,由于居委会、业委会对本社区居民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可有针对性地上门一对一做工作,让一些重量级居民加入本社区的微博与微信中。总之,通过各种办法尽可能地与社区居民结成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统一战线”,形成自治的强大群体基础。一旦与社区居民结成“网络统一战线”后,就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在彼此之间建构社会资本。所谓“社会资本就是存在于由个人或群体编织出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是社会关系网络中一切有利于个人或群体的无形的关系资本,主要表现为信任、规范和网络等”。[1]这恰恰也是当前社区自治急需的资本。由于各方都与社区的利益结成了共同体,因此彼此之间易于建构社会资本,最主要的是要多沟通与互动。一旦“网络统一战线”各方建构起雄厚的社会资本,那么各方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就水到渠成。
(二)建构奠基于有限理性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从“被组织”走向“自组织”
1919年,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和社区工作者玛丽·福莱特提出“社区是一个过程”的新命题,该命题实质上是说,一个“秩序良好”(罗尔斯语)的社区是各方积极参与建设的动态过程,这对社区自治具有指导性。过程性保证了社区的发展性,也说明了社区的发展不是任何人或组织说了算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成为终极真理的掌控者,社区的发展来自于参与各方的民主协商。民主协商是对各参与方主体地位的尊重,对于调动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由于各方都受有限理性制约,因而也不得不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所谓有限理性,最早是由阿罗提出的,他认为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2]有限理性研究的集大成者是西蒙。他认为,人们只能在决策过程中寻求满意解而难以寻求最优解,“行为主体打算做到理性,但现实中却只能有限度地实现理性”[3]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理论是从群体行为角度出发,认为人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中,人从来不是孤立的。人的一般行为是人与人、人与组织相互影响、整合的结果。[4]正是由于有限理性,所以必须发挥众人智慧,进行民主协商,社区自治实际上正是参与各方通过民主协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正是在这种民主协商过程中,每个人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实现了从“被组织”到“自组织”。但在现实中,正如上文所述,这种民主协商由于受居民时空限制,往往难以进行,微博和微信出现后,由于打破了时空限制,而且每个微博和微信用户都是真正作为主体而呈现的,因此,居委会、业委会可把相关事宜先放到微博和微信上,让居民间充分进行实时和延时的协商,然后对于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再延伸到网下当面协商,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社区自治。
(三)开辟虚拟家园与现实家园的直通车,多元合力实现高度自治
居民所住的社区是其真正的现实家园,而微博与微信则是居民的虚拟家园,现实家园是虚拟家园的基础,一定意义上说,现实家园的好坏直接决定虚拟家园的优劣,而且现实家园是居民天天在场的,难以逃脱,社区的居民绝不是“局外人”。“局外人”只是借口,因为许多社区居民并不是没有时间参与本社区自治,这可从他们中的许多人常常在微博和微信上对非本社区的一些公共事务发表的大量看法中得到证实。当然大家参与非本社区的公共事务是好事,它能倒逼很多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微博和微信用户别忘记了自己切身所处的社区的自治责任,更应该把自己所在社区建设好。正像自己的微博和微信需要自己打理一样,自己现实的社区家园同样要靠自己来建设。为此,居委会、业委会等要采取一些激励办法,如网上或网下联谊性的兴趣社团等使大家在网上或网下聚到一起,时时开辟虚拟家园与现实家园的直通车,从虚拟与现实两方面加固社区自治,使本社区的微博和微信用户的注意力先聚焦到本社区来,先关注与自己最贴近的现实家园,关注自己最切身的幸福与快乐,接着再发展到彼此了解,认同本社区,这一切对社区自治至关重要。特别是当本社区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它会在第一时间激发大家参与进来解决问题。此外,平时还要关注本社区之外的相关力量,如本社区所在的政府力量、辖区相关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等,把它们一起纳入到本社区的自治力量中来,形成多元合力的大自治,最终达到社区的高度自治。■
【关键词】微博 微信 城市社区 自治能力 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些论述对社区治理能力创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们从客观上提出了创新社区治理能力面临的两大挑战:一是必须改变治理方式,二是必须发挥自治作用。而近年来出现的微博和微信为创新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平台。
一、微博与微信的社区性
据百度百科的界定,微博,是微型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而微信则是一款快速发送文字和照片、支持多人语音对讲的手机聊天软件。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它可将内容分享给好友,并且也能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朋友圈。从它们的界定可看出微博和微信都是一个基于人与人关系的信息生产、消费、传播与获取平台,是一个以“我”为主导的网络化了的人际关系超链接的虚拟社区。简言之,微博与微信都是“我的”虚拟社区。社区性体现在超链接上,这里的超链接首先就是超文本链接,在微博和微信上,“我关注的人”与“关注我的人”随着鼠标的点击打开了一个个超文本链接,这是一种技术链接。其次,是在技术链接基础之上的“关注”之人与人关系的人文链接。正是这种超链接他人,使“我的”微博和微信成为了虚拟社区,这也是微博和微信生命力之根本。具体来说,两者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性、自治性。
微博和微信首要的都是“我的”微博和“我的”微信,都是体现“我的”主体性的平台。正是由于是“我的”,是我的责任田,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我”成为了真正的主人,因此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强力,我都会尽力维护好建构好它们,真正实现“我的”主体性和自治性。“我的”主体性、自治性体现在我的微博我的微信的每个文字上,赋予“我”以具体化的个性与特殊性,我可以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我要以自己的智慧和才思获得别人自愿的关注,尽可能地建构更广大的人际关系圈。正是这种主体性、自治性彻底激活了作为主体的我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催生了微博和微信的爆炸式发展。
第二,人人性、草根性。
即写微博和上微信的门槛低,只要你识字,有手机或电脑,人人都行。正是这种人人性,带来了大量的草根,迎来了人民大众,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大量地发微博、上微信。这就是常说的“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正是这种人人性、草根性,每个人都极易加入到我的微博我的微信中,丰富我的虚拟社区的内涵,扩展其外延,使我的虚拟社区的人数理论上可以无穷大,给我的虚拟社区带来巨大的影响力和威力。
第三,发表快、传播快。
发表快,是指微博和微信的内容生产速度快,微博与微信的信息只要手指一点就发出去了,不必经过层层审查的过滤,它们都是以秒为单位的直播媒体,是传统媒体难以达及的。以微博为例,2008年汶川地震,twitter比彭博社快22秒;2009年四川绵阳地震,新浪微博比路透社快30分钟;2011年5月,本拉登被击毙,twitter比奥巴马宣布消息早了5分钟。传播快,它又是个以秒为单位的传播媒体。我通过自己建立的社交关系,能够实时地、快速地去传播内容,这是一种基于社会资本的快速传播,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发表快与传播快的叠加,使加入我的虚拟社区更加便利快捷。
第四,公共性、社区性。
即许多人对一事的同时关注或说围观,形成了真正的公共领域。它表现为微博和微信的转发与评论功能等,通过数以万计的转发与评论,使某事达到其信息公开的极限,“我的”虚拟社区的外延也达到极限。微博和微信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影响”之特质使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组建社群和共同行动的能力,真正实现了哈贝马斯所期盼的公共领域,也使微博和微信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虚拟社区。在这个全新公共领域化的虚拟社区里,无数陌生人之间高强度互动,彼此之间为某事的大接力,最终形成某事圆满解决的可能性。
二、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何以可能
任何事物的创新都需要条件的,这些条件成熟后常常促成创新的达成,如一种新的思想会带来理念创新,一种新手段会带来方法创新等,城市社区创新同样是需要条件的,新生的微博和微信提供了城市社区创新的载体,使创新成为可能。
(一)微博和微信的自治性使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更新得以可能
从社区的词源学来看,“社”是表示以祭祀为中心的初民共同体,反映的是社区的文化含义,而“区”是指天然的地域含义。在社区,人们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进行亲密的、秘密的和单纯的共同生活,就体戚与共,同甘共苦,构成了一个区域社会共同体。[1]由此可见,社区从它产生起就植入了自治的天然基因,这是一种“自发而治”。到了现代社会后,“以城市为主要代表的文明形式必然要求建立一种更能适应城市异质性与多样性的社区形态,‘自觉而治’的社区历史性地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形态。”[2]从“自发而治”到“自觉而治”标注着社区的本质属性——自治性,这恰与微博与微信的特征相契合。如上所述,微博与微信具有自我建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性,微博与微信与现实社区一样具有天然的自治性,这种一致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先验般的保证,因为每个微博与微信用户都是生活在现实的社区中,微博与微信的自治“习惯”必然蔓延到网下的现实社区自治中,不仅为现实社区自治提供了心理和文化的加固作用,而且还可以说,现实社区的自治是其必然要求。 (二)微博与微信的人人性和参与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群众基础
社会自治必须要靠社区内的群众来兑现,离开了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不可能实现。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草根性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其用户。据最新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而据腾讯与新浪的统计,微博与微信用户数基本与之持平。实际上,去掉无法上网的学龄前儿童和部分老年人口[3]以及部分农村人口,城市网络普及率估计达到80%以上,可以推算大部分市民都是网民了,都是微博和微信的用户。而这些用户就是现实社区中的基层群众。实际上,网民就是最基层的群众,走近网民实际上就是走进基层,发动网民工作实际上就是发动群众工作。因此,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从网民实践也可知,微博与微信用户的参与意识较强,这可从微博与微信在这几年的爆炸式发展与许多事情上的爆炸式参与得以证实,这也为他们最终参与社区自治提供了保障。
(三)微博和微信的瞬时性和公共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时间和机会的保证
众所周知,每个生活在社区的居民都知道建设好本社区对自己的重要性,每个人实际上都有参与的愿望,但是现代社会城市生活节奏飞快,人们整日为生计疲于奔命,这制约了他们,使其难以抽出时间来参与社区自治,这的确是社区自治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难题。微博和微信出现后,为解决这种难题撕开了缺口,因为社区中的许多事情完全可以通过微博与微信这一公共性平台随时进行网上解决,不必花费整段的时间,人们可以利用上下班缝隙的碎片化时间即时参与社区自治,满足了参与欲望,提供了参与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了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带来社区自治参与手段的更新。
三、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如何可能
什么是城市社区自治?在我国目前的语境下,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简单割裂或冲突,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而应该作如下界定: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过程。[4]其中自治的主体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客体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自治的方式是民主协商。由此,利用微博和微信来治理社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
(一)布局奠基于社会资本的微博与微信关系网络,形成“网络统一战线”
要发挥社区居民利用微博与微信参与自治的作用,首要当然是建立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微博与微信的关系网络,这又要靠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把社区居民的微博与微信联系起来,开通居民微博和微信与居委会、业委会的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直通车,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张贴二维码、业主论坛公布账号等方法把自己的账号告诉本社区居民。由于微博与微信现在都有了GPS定位功能,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搜索附近人的功能与更多的居民结成互为粉丝的超链接。此外,由于居委会、业委会对本社区居民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可有针对性地上门一对一做工作,让一些重量级居民加入本社区的微博与微信中。总之,通过各种办法尽可能地与社区居民结成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统一战线”,形成自治的强大群体基础。一旦与社区居民结成“网络统一战线”后,就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在彼此之间建构社会资本。所谓“社会资本就是存在于由个人或群体编织出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是社会关系网络中一切有利于个人或群体的无形的关系资本,主要表现为信任、规范和网络等”。[1]这恰恰也是当前社区自治急需的资本。由于各方都与社区的利益结成了共同体,因此彼此之间易于建构社会资本,最主要的是要多沟通与互动。一旦“网络统一战线”各方建构起雄厚的社会资本,那么各方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就水到渠成。
(二)建构奠基于有限理性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从“被组织”走向“自组织”
1919年,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和社区工作者玛丽·福莱特提出“社区是一个过程”的新命题,该命题实质上是说,一个“秩序良好”(罗尔斯语)的社区是各方积极参与建设的动态过程,这对社区自治具有指导性。过程性保证了社区的发展性,也说明了社区的发展不是任何人或组织说了算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成为终极真理的掌控者,社区的发展来自于参与各方的民主协商。民主协商是对各参与方主体地位的尊重,对于调动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由于各方都受有限理性制约,因而也不得不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所谓有限理性,最早是由阿罗提出的,他认为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2]有限理性研究的集大成者是西蒙。他认为,人们只能在决策过程中寻求满意解而难以寻求最优解,“行为主体打算做到理性,但现实中却只能有限度地实现理性”[3]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理论是从群体行为角度出发,认为人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中,人从来不是孤立的。人的一般行为是人与人、人与组织相互影响、整合的结果。[4]正是由于有限理性,所以必须发挥众人智慧,进行民主协商,社区自治实际上正是参与各方通过民主协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正是在这种民主协商过程中,每个人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实现了从“被组织”到“自组织”。但在现实中,正如上文所述,这种民主协商由于受居民时空限制,往往难以进行,微博和微信出现后,由于打破了时空限制,而且每个微博和微信用户都是真正作为主体而呈现的,因此,居委会、业委会可把相关事宜先放到微博和微信上,让居民间充分进行实时和延时的协商,然后对于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再延伸到网下当面协商,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社区自治。
(三)开辟虚拟家园与现实家园的直通车,多元合力实现高度自治
居民所住的社区是其真正的现实家园,而微博与微信则是居民的虚拟家园,现实家园是虚拟家园的基础,一定意义上说,现实家园的好坏直接决定虚拟家园的优劣,而且现实家园是居民天天在场的,难以逃脱,社区的居民绝不是“局外人”。“局外人”只是借口,因为许多社区居民并不是没有时间参与本社区自治,这可从他们中的许多人常常在微博和微信上对非本社区的一些公共事务发表的大量看法中得到证实。当然大家参与非本社区的公共事务是好事,它能倒逼很多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微博和微信用户别忘记了自己切身所处的社区的自治责任,更应该把自己所在社区建设好。正像自己的微博和微信需要自己打理一样,自己现实的社区家园同样要靠自己来建设。为此,居委会、业委会等要采取一些激励办法,如网上或网下联谊性的兴趣社团等使大家在网上或网下聚到一起,时时开辟虚拟家园与现实家园的直通车,从虚拟与现实两方面加固社区自治,使本社区的微博和微信用户的注意力先聚焦到本社区来,先关注与自己最贴近的现实家园,关注自己最切身的幸福与快乐,接着再发展到彼此了解,认同本社区,这一切对社区自治至关重要。特别是当本社区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它会在第一时间激发大家参与进来解决问题。此外,平时还要关注本社区之外的相关力量,如本社区所在的政府力量、辖区相关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等,把它们一起纳入到本社区的自治力量中来,形成多元合力的大自治,最终达到社区的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