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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经各省(区、市)申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建设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