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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有哪些范围?答:(1)纳税人建造非普通标准住宅的房地产项目。(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沪地税地(1995)52号文第三款明确规定免税以外的项目。问:采取哪些预征办法?答:(l)就项核定。对进行小区开发建设的项目,按每一预售合同中确定的转让收入作为计税收入,以预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和配套设施成本核定的该项目所应分摊的金额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算预计应纳税额;再以预计应纳的税额除以转让收入求出的比例作为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