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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我国水旱灾害综合减定工作的现状,论述我国水旱减灾专门机构建立及减灾服务体系健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提出:在目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社会防汛抗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强调和完善其求灾的职能权力,从而使之成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旱减灾工作的专门机构与社会体系,并且在日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其减灾的各种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