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执法的核心内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社会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家法规赋予其行政裁量权。而由于行政裁量权的不断扩大、司法监督力量不足和行政主体的“经济人理性”等原因,行政裁量权容易被滥用并造成极大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本文说明了控制行政裁量权的两种模式:内部模式和外部模式,就内部模式的核心内容—行政裁量基准予以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完善控制行政裁量权滥用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