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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文化内驱力,现阶段,在中国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以及现实作用。为此,笔者针对我国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做重点分析。
关键词: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群众
法治文化作为国家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一种思维方式,其一价值观为核心,是国家法治的灵魂。而要想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就需要加大法制教育宣传,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1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法制宣传教育所提出的要求
1.1以人为本,坚持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及法治精神
现阶段,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出现了注重法律条文宣传以及法律知识宣传,忽视法律信仰培育及法制教育宣传的问题。但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前提,如果公民只掌握了法律知识也是枉然。因此,我国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还应强调对公民法律信仰以及法治精神的培养,在每位公民心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以及法治观念。此外,还应遵循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应以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为重点,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1.2敢于革新,提高法治文化含量
要想彻底创新传统的“就案论案”及“就法说法”的做法,就需要在法律常识中融入法制精神以及法治理念,积极宣传法治对整个世界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以史为鉴,让公民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价值;加大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对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的重要意义,让公民能够积极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同时还应引导公民客观看待法律生活中的缺陷,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2.3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宣传栏、送法下乡、法律一条街、发送法制宣传单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积极拓展普法网、动漫、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及渗透力度等,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尊重法律、服从法律、信仰法律。
2 从法制宣传教育现状出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2.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我国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治理念,要想增强法制文化建设,就需要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现代化法制理念,现阶段,我国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法治观念上,能够实现由“义务本位”转变成“权利本位”,实现从“权力至上”转变成“法律至上”,实现由“国家本位”转变成“社会本位”及“个人本位”。①以往的法治观念注重的是“义务本位”,强调的是公民对国家以及社会应尽的义务。忽视了公民自身的独立人格。而现代化法治理念则注重的是“权利本位”,强调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自由以及利益等,从而保证人和人的关系能够走向契约化,并为实施法律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②以往的法治观念强调国家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够支配所有,法律知识权力的从属者。但是现代化法治理念认为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授权,法律只是人民利益以及意志力的集中体现,公民与掌权者均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领导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③以往的法治观念注重的是“国家本位”,强调人民群众的一切均是国家所给,人民群众应无条件服从国家。但是现代化法治理念则强调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社会是目的,而国家则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工具。总之,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围绕让人民群众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转变法治理念,努力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2.2加强各级领导、司法人员及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对我国各级领导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为建设法治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国各级领导阶层、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建设的实践者,在日常工作中的言行举止,均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态度。所以,要想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就需要对这些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他们能够成为法治文化的推动者、示范者、建设者,确保他们能够尊重法律、服从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让他们树立法律信仰及法律操守,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金钱、权力、美色等诱惑,保证正常实施法律,从而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的秩序。
2.3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
对于传统法律文化,笔者建议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既不可全盘否定,也不可全部细化,应用正确、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法律文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中心观念和现代化法治理念相反,必须要否定,然而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优秀内容,应继承与发扬下去。例如:“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等守法观念,“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司法观念等,符合现代化法治观念,应加以继承,采取各种形式及途径,尤其是民间传统戏曲、影视作品等,针对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优秀内容,加强宣传,确保其能够和现代化法治观念相融合,并逐渐形成带有中国社会特色的法治文化[3]。
3.结语
法治文化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及任务。因此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应符合形势,加强创新,对理念、内容、形式等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环境。
参考文献:
[1]谢飞,叶晓辉.论我国社会转型期中的法治文化建设——以食品安全保障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11(14):556-557.
[2]何明波,劉建昌.繁荣法治文化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2(02):99-100.
[3]李娟.构建法治文化与提高公民素质[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03):454-455
关键词: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群众
法治文化作为国家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一种思维方式,其一价值观为核心,是国家法治的灵魂。而要想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就需要加大法制教育宣传,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1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法制宣传教育所提出的要求
1.1以人为本,坚持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及法治精神
现阶段,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出现了注重法律条文宣传以及法律知识宣传,忽视法律信仰培育及法制教育宣传的问题。但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前提,如果公民只掌握了法律知识也是枉然。因此,我国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还应强调对公民法律信仰以及法治精神的培养,在每位公民心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以及法治观念。此外,还应遵循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应以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为重点,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1.2敢于革新,提高法治文化含量
要想彻底创新传统的“就案论案”及“就法说法”的做法,就需要在法律常识中融入法制精神以及法治理念,积极宣传法治对整个世界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以史为鉴,让公民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价值;加大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对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的重要意义,让公民能够积极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同时还应引导公民客观看待法律生活中的缺陷,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2.3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宣传栏、送法下乡、法律一条街、发送法制宣传单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积极拓展普法网、动漫、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及渗透力度等,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尊重法律、服从法律、信仰法律。
2 从法制宣传教育现状出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2.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我国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治理念,要想增强法制文化建设,就需要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现代化法制理念,现阶段,我国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法治观念上,能够实现由“义务本位”转变成“权利本位”,实现从“权力至上”转变成“法律至上”,实现由“国家本位”转变成“社会本位”及“个人本位”。①以往的法治观念注重的是“义务本位”,强调的是公民对国家以及社会应尽的义务。忽视了公民自身的独立人格。而现代化法治理念则注重的是“权利本位”,强调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自由以及利益等,从而保证人和人的关系能够走向契约化,并为实施法律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②以往的法治观念强调国家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够支配所有,法律知识权力的从属者。但是现代化法治理念认为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授权,法律只是人民利益以及意志力的集中体现,公民与掌权者均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领导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③以往的法治观念注重的是“国家本位”,强调人民群众的一切均是国家所给,人民群众应无条件服从国家。但是现代化法治理念则强调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社会是目的,而国家则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工具。总之,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围绕让人民群众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转变法治理念,努力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2.2加强各级领导、司法人员及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对我国各级领导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为建设法治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国各级领导阶层、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建设的实践者,在日常工作中的言行举止,均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态度。所以,要想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就需要对这些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他们能够成为法治文化的推动者、示范者、建设者,确保他们能够尊重法律、服从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让他们树立法律信仰及法律操守,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金钱、权力、美色等诱惑,保证正常实施法律,从而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的秩序。
2.3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
对于传统法律文化,笔者建议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既不可全盘否定,也不可全部细化,应用正确、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法律文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中心观念和现代化法治理念相反,必须要否定,然而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优秀内容,应继承与发扬下去。例如:“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等守法观念,“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司法观念等,符合现代化法治观念,应加以继承,采取各种形式及途径,尤其是民间传统戏曲、影视作品等,针对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优秀内容,加强宣传,确保其能够和现代化法治观念相融合,并逐渐形成带有中国社会特色的法治文化[3]。
3.结语
法治文化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及任务。因此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应符合形势,加强创新,对理念、内容、形式等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环境。
参考文献:
[1]谢飞,叶晓辉.论我国社会转型期中的法治文化建设——以食品安全保障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11(14):556-557.
[2]何明波,劉建昌.繁荣法治文化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2(02):99-100.
[3]李娟.构建法治文化与提高公民素质[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03):45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