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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先生早在民国时期就指出建立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意义,但是长期以来大学生自治组织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系中处于虚位甚至缺位的状态,面临着自治意识缺乏、保障机制缺少等现实困境,发展大学生自治组织必须从社会、学校和学生多方面来进行改进。在今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的民主意识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自治组织,应该成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个重要问题。
当前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的现状
1 “学生自治”问题的产生
陶行知先生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一文中点明了学生自治的含义,即“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那么,学生为何要形成自治组织呢?陶先生从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一是为共和国培养具有自治能力的公民的需要。“今日的学生就是将来的公民,将来所需要的公民,即今日所应当养成的学生。”“共和国所需的公民,是要他们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二是赋予人民自治的能力和机会,使他们自由的欲望可以自己约束。三是养成公民自治的习惯。“共和国要有能自制的国民,也须使做国民的时常练习自治的道理;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他们也就能够自治了。”
2 国内外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
陶行知从时代背景角度提出了学生自治的意义和作用,民国时期的大学生自治组织对传播先进的社会思想,推进社会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当时中国社会和教育的现状不无启示。但这一传统并未得到继承和超越,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社会环境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步入正轨,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和关注的焦点相应地转移到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上,需要以知识来报效国家和社会。另一方面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消极影响。这期间,大学生组织过度的、非正常的和极端的发展,不仅未能促进其自身良好传统的继承和发扬,而且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秩序。物极必反,拨乱反正后,各高校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由校院管辖的学生会取代了学生自治组织,真正意义上的学生自治并未完全实现。
学生自治组织在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学生自治组织来管理大学甚至是中世纪大学的重要原型之一。随着大学组织形式的不断发展,大学的管理模式逐渐固定,大学自治逐渐取代学生自治,大学生自治组织曾一度销声匿迹。直到19世纪,德国的柏林大学开办,将“尊重自由的学术研究”作为办学的根本思想。学术自由就包含了教师的教学自由和学生的学习自由。在学生学习自由得到重视的情况下,大学生自治组织获得了长足发展,德国大学生率先成立了“学生联盟”(Burschenchaf)。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美国的“大学生宪章运动”席卷西方各国,促成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鼎盛时期的到来。其后,各国大学生自治组织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他们所涉及和管理的事务活动不仅包括了学生的非学术性事务,而且还包括成立团体参与部分学术性事务的管理。
3 建立大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意义
事实上,在今天这个变革的时代,建立学生自治组织依然有其现实意义。它是培养当代大学生独立与理性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大学生的要求。高等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是20岁左右,生理心理发展趋于成熟的青年。也就是说,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成为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当代大学生大多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或是90年代,相比于上一代的大学生,他们出生和成长于一个社会思想观念更为开放、生活条件更为优越,信息更加丰富、竞争也更为激烈的社会环境之中。深刻的社会变革导致了这些刚刚迈入大学校门的莘莘学子在知、情、意、行等方面自立自治品质的欠缺。
面对当代大学生的这些特点,作为教育者,我们有责任全面促进大学生独立自立能力的提高,构建大学生自治组织也许就是有效的途径之一。一个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越强,自我发展的觉悟也就越高,在大学生自治组织中,学生通过自治,培养了自觉成长的觉悟,促使了自身的主动发展。同样,一个人的自我发展目标越明确,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就会越强。在大学生自治组织中,学生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解决自我发展、他人发展和组织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在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和与他人及社会沟通的过程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觉悟必然随之提高,社会责任心和自我负责的精神与意识逐步得到强化和锻炼。在学生自治的过程中,经验的积累、社会阅历的增加,将不断塑造大学生个体的价值观念和判断力,使学生逐步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自理自立的能力和品质不断修炼,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将指日可待。
当前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的困境
与国外成熟的大学生自治组织相比,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境:
1 大学生自治组织缺乏主体意识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存在模式如图1所示。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高校将学生看作被动的受教育者,他们的任务就是接受教育教导,就是“我说你听,我打你通”。尽管近些年来,随着现代教育思潮的影响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大学生组织逐步发展和建立,但这些组织大多是依附于学校相关部门,如大学生社团组织由高校的校团委领导。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我国高校的学生组织不完全是直接为学生服务,不完全是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不完全是学生利益和诉求的代表,不完全参与学生权利,而是学校或教师意志的实践者和落实者,这是束缚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2 大学生自身缺乏自治意识
与西方教育方式不同,我国长期以来盛行父母包办代替的教育管理方式。大学生虽已步入成年,但依然习惯于在家依靠父母、在校依靠教师的生活方式。学校、社会和家长也习惯于将学生当作消极被动的客体,大学生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只关心自己的学习或是娱乐活动,对自我管理和自治意识较为缺乏。
3 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缺乏良好的保障机制
我国的大学生自治组织主要表现为高校的学生社团和学生会组织。这些组织基本由高校的校团委领导,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的拨款,大多数成员无需缴纳会费,活动费用须申报批准,没有创收的能力和条件。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没有经费的预算与监督,没有学校资源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大学生自治组织很难真正走向成熟和独立,这是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
在我国发展大学生自治组织的思考
建立和发展大学生自治组织是一项涉及到观念、组织和措施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社会与学校的努力配合和支持,也需要大学生自身自治意识的树立和自主能力的不断提高。
1 国家与社会应营造“自治”的文化氛围
与国外自治、责任的市民文化不同,我国社会并未形成自我负责、自我管理的自治意识。
大学生生活在学校中,更生活在社会中,在与社会的不断交互作用中成长和发展,社会环境、市民文化对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塑造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在社会中建立自我责任、自我管理的自治文化氛围,是大学生自治组织得以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形成良好的自治文化,才能促使大学生形成独立、责任、自治等品格养成的隐性文化,从而塑造大学生的行为,促进大学生自治意识的提高。
2 高校应支持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将大学生简单地看作受教育者、受管理者的时代已经过去,今天的社会历史条件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大学生及其影响,将其看作是与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平等的客体之一。尤其是高校应在资金保障、组织和管理方面为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在资金保障上,放宽审批手续和条件,为大学生自主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在组织上如表2所示,鼓励大学生建立区别于学生会的自己的学生组织,放宽对学生自治组织的管理,吸纳学生自治组织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民主评议会议,听取和尊重学生自治组织代表的意见。学校应认可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鼓励他们合法地开展活动。
3 大学生自身应树立独立自主和自治的理念
作为学校的重要成员之一,大学生应珍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校务决策。当然这种参与不是随意而不受约束的,而是一种民主意识的体现。同时,大学生应明确参加大学生自治组织不是为了自身利益的谋求,而是一种管理能力和自觉能力的锻炼。如果无法积极响应学生的需求或是弹性地从事学生权益事宜,那么大学生自治组织就只是“纸上谈兵”,无从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当前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的现状
1 “学生自治”问题的产生
陶行知先生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一文中点明了学生自治的含义,即“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那么,学生为何要形成自治组织呢?陶先生从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一是为共和国培养具有自治能力的公民的需要。“今日的学生就是将来的公民,将来所需要的公民,即今日所应当养成的学生。”“共和国所需的公民,是要他们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二是赋予人民自治的能力和机会,使他们自由的欲望可以自己约束。三是养成公民自治的习惯。“共和国要有能自制的国民,也须使做国民的时常练习自治的道理;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他们也就能够自治了。”
2 国内外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
陶行知从时代背景角度提出了学生自治的意义和作用,民国时期的大学生自治组织对传播先进的社会思想,推进社会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当时中国社会和教育的现状不无启示。但这一传统并未得到继承和超越,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社会环境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步入正轨,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和关注的焦点相应地转移到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上,需要以知识来报效国家和社会。另一方面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消极影响。这期间,大学生组织过度的、非正常的和极端的发展,不仅未能促进其自身良好传统的继承和发扬,而且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秩序。物极必反,拨乱反正后,各高校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由校院管辖的学生会取代了学生自治组织,真正意义上的学生自治并未完全实现。
学生自治组织在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学生自治组织来管理大学甚至是中世纪大学的重要原型之一。随着大学组织形式的不断发展,大学的管理模式逐渐固定,大学自治逐渐取代学生自治,大学生自治组织曾一度销声匿迹。直到19世纪,德国的柏林大学开办,将“尊重自由的学术研究”作为办学的根本思想。学术自由就包含了教师的教学自由和学生的学习自由。在学生学习自由得到重视的情况下,大学生自治组织获得了长足发展,德国大学生率先成立了“学生联盟”(Burschenchaf)。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美国的“大学生宪章运动”席卷西方各国,促成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鼎盛时期的到来。其后,各国大学生自治组织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他们所涉及和管理的事务活动不仅包括了学生的非学术性事务,而且还包括成立团体参与部分学术性事务的管理。
3 建立大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意义
事实上,在今天这个变革的时代,建立学生自治组织依然有其现实意义。它是培养当代大学生独立与理性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大学生的要求。高等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是20岁左右,生理心理发展趋于成熟的青年。也就是说,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成为社会责任的承担者。
当代大学生大多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或是90年代,相比于上一代的大学生,他们出生和成长于一个社会思想观念更为开放、生活条件更为优越,信息更加丰富、竞争也更为激烈的社会环境之中。深刻的社会变革导致了这些刚刚迈入大学校门的莘莘学子在知、情、意、行等方面自立自治品质的欠缺。
面对当代大学生的这些特点,作为教育者,我们有责任全面促进大学生独立自立能力的提高,构建大学生自治组织也许就是有效的途径之一。一个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越强,自我发展的觉悟也就越高,在大学生自治组织中,学生通过自治,培养了自觉成长的觉悟,促使了自身的主动发展。同样,一个人的自我发展目标越明确,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就会越强。在大学生自治组织中,学生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解决自我发展、他人发展和组织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在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和与他人及社会沟通的过程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觉悟必然随之提高,社会责任心和自我负责的精神与意识逐步得到强化和锻炼。在学生自治的过程中,经验的积累、社会阅历的增加,将不断塑造大学生个体的价值观念和判断力,使学生逐步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自理自立的能力和品质不断修炼,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将指日可待。
当前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的困境
与国外成熟的大学生自治组织相比,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境:
1 大学生自治组织缺乏主体意识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存在模式如图1所示。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高校将学生看作被动的受教育者,他们的任务就是接受教育教导,就是“我说你听,我打你通”。尽管近些年来,随着现代教育思潮的影响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大学生组织逐步发展和建立,但这些组织大多是依附于学校相关部门,如大学生社团组织由高校的校团委领导。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我国高校的学生组织不完全是直接为学生服务,不完全是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不完全是学生利益和诉求的代表,不完全参与学生权利,而是学校或教师意志的实践者和落实者,这是束缚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2 大学生自身缺乏自治意识
与西方教育方式不同,我国长期以来盛行父母包办代替的教育管理方式。大学生虽已步入成年,但依然习惯于在家依靠父母、在校依靠教师的生活方式。学校、社会和家长也习惯于将学生当作消极被动的客体,大学生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只关心自己的学习或是娱乐活动,对自我管理和自治意识较为缺乏。
3 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缺乏良好的保障机制
我国的大学生自治组织主要表现为高校的学生社团和学生会组织。这些组织基本由高校的校团委领导,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的拨款,大多数成员无需缴纳会费,活动费用须申报批准,没有创收的能力和条件。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没有经费的预算与监督,没有学校资源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大学生自治组织很难真正走向成熟和独立,这是我国大学生自治组织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
在我国发展大学生自治组织的思考
建立和发展大学生自治组织是一项涉及到观念、组织和措施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社会与学校的努力配合和支持,也需要大学生自身自治意识的树立和自主能力的不断提高。
1 国家与社会应营造“自治”的文化氛围
与国外自治、责任的市民文化不同,我国社会并未形成自我负责、自我管理的自治意识。
大学生生活在学校中,更生活在社会中,在与社会的不断交互作用中成长和发展,社会环境、市民文化对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塑造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在社会中建立自我责任、自我管理的自治文化氛围,是大学生自治组织得以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形成良好的自治文化,才能促使大学生形成独立、责任、自治等品格养成的隐性文化,从而塑造大学生的行为,促进大学生自治意识的提高。
2 高校应支持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将大学生简单地看作受教育者、受管理者的时代已经过去,今天的社会历史条件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大学生及其影响,将其看作是与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平等的客体之一。尤其是高校应在资金保障、组织和管理方面为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在资金保障上,放宽审批手续和条件,为大学生自主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在组织上如表2所示,鼓励大学生建立区别于学生会的自己的学生组织,放宽对学生自治组织的管理,吸纳学生自治组织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民主评议会议,听取和尊重学生自治组织代表的意见。学校应认可大学生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鼓励他们合法地开展活动。
3 大学生自身应树立独立自主和自治的理念
作为学校的重要成员之一,大学生应珍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校务决策。当然这种参与不是随意而不受约束的,而是一种民主意识的体现。同时,大学生应明确参加大学生自治组织不是为了自身利益的谋求,而是一种管理能力和自觉能力的锻炼。如果无法积极响应学生的需求或是弹性地从事学生权益事宜,那么大学生自治组织就只是“纸上谈兵”,无从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