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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马克思、恩格斯心目中的“交际方式”或“交往方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物质生产关系,二是指精神交际的方式、类型。这个概念最初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提出来的。他们把生产关系的内容贯穿其中,还使用了“市民社会”、“私有关系”、“交往形式”,“交往关系”和其他一些术语。同时又提出了“精神交往”这个概念。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等著作中又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列宁在早期著作中也赋予“精神交往”以重大意义。但我国学术界对此研究尚不多。本文旨在从精神生产与精神交际辩证关系中,划分出“精神交际”的几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