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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参与这场购车者的‘游戏’,就必须遵循游戏规则,凑热闹、捣乱者、破坏规则的人,就要受罚,这才是对所有申请者公平公正的做法。
北京摇号限车一季度,中签率从10.6:1下降到22.7:1。申请名单中,除了确有购车意向者,还出现了“捣乱”者,如纯拿摇号试手气的,或是“占坑”的,不买也得先排着。此外,也有过于积极的购车家庭,为得到一个车牌,全家出动。
与之相对的是,一季度5.28万个中签指标中,有大量车牌尚未真正用于购车交易。想买车的抽不中,不想买车的却中签,或家庭存在富余指标而遭“闲置”,摇号限车百日后,再次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
《北京科技报》:按照当前的势头,摇号基数必将不断膨胀,真正急需购车者的中签可能越来越小,这是否已经与治堵的初衷相违背了?
董明:坦率地说,摇号这种方式确实容易吊起许多人的胃口。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朋友,原来根本没有打算买车,但看到大家都在排队,车牌又如此紧俏,既然排队不需要花费什么成本,那么索性也加入排队的行列。尤其经历过短缺经济的社会,公民意识教育不够,这类群体的数量肯定会越来越多,这是人之常情。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可能面临这样的问题,这只能说明政策在技术操作层面存在漏洞,需要及时调整。
《北京科技报》:如何避免摇中不买的“捣乱”、“占坑”行为?
董明:我认为,对于那些摇中但在半年内不买车的申请者,应该给予适当的惩罚,比如两年内不允许再申请排号。
参与摇号者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不享有买卖自由,因为摇号政策本身就是出于对车辆买卖的控制。如果想要参与这场购车者的“游戏”,就必须遵循游戏规则,凑热闹、捣乱者、破坏规则的人,就要受罚,这才是对所有申请者公平公正的做法。
《北京科技报》:对于那些废弃的号,您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董明:对于6个月有效期限而没有使用的小客车购车指标,作废后应该自动转为下个月的指标,绝对不允许私下有偿转让。中签有偿转让的后果,就是所有人都参与摇号,出现号贩子、黄牛党,因为只要摇中就可能通过转让获利。
如果放开有偿转让,不如像上海一样进行牌照拍卖。但是,拍卖会导致一个车牌可能比一辆低档车价钱更贵,那么能开得起车的永远是富人,而且车也越买越好,工薪阶层只能望而却步。
北京目前的情况是,公共交通无法满足大众出行便利的需求,大量工薪阶层希望购买经济适用型轿车代步,仅此而已。避免“钱牌交易”,至少可以保证大家在摇号面前人人平等。
《北京科技报》:有的家庭可能已拥有两三辆汽车,但只在一名家庭成员名下,而申请新购车辆的很多家庭,一辆车都没有。因此,有市民表示,是否可以参照房市限购令,对家庭购车数量进行限制?
董明:根据目前的限购令内容,规定提交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个人名下没有车,并没有以家庭为单位。理论上可以把申请标准更加细化,将申请人家庭拥有车辆的情况,比如父母、配偶名下拥有车辆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但是实际操作却很困难。
因为房子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一套房子可以保证一个家庭的生活。但是就汽车而言,一个家庭中每个成员可能都有各自的需求,比如一家三口都在不同的区域工作,各自单位都离家较远,公共交通又不方便,他们的需求是实际存在的。因此,限制本身很难面面俱到。
《北京科技报》:政府有意见表示,购车者如果参加一两年摇号都没有被选中,又确实有买车需求的话,可能会考虑给予指标令其买到车。
董明:对于一直无法中签,又急于购车者,放宽一定的政策在情理上可以被允许,但对于需求缓急恐怕很难界定,给张三还是给李四必定会引发争议。
因此,政府在进行政策调整的时候,不能一味放出“空头理论”,必须考虑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否则也就有更多人乐于排队等待,反正最终排不上政府也会提供指标。
《北京科技报》:摇号限车备受质疑,是否还应该坚持?
董明:对于摇号限车的争议,好比“公车效应”,挤上车的人劝挤不上的人慢慢来,挤不上的人自然还要拼命向前,并为此怨声载道。
公众对于政府限制私人的行为总是多有不满,认为其治标不治本。的确,限牌政策也曾在广州、深圳遭到市民否决,但现实是,北京的人口、交通压力大于广深,扩建公共交通这样的根本性措施,正在大规模进行,限号、限停的辅助措施也在相继展开。对于政府而言,限车并不为谋取私利,而是现阶段并没有更新更好的办法治堵。据我了解,新加坡对于私人购车也实施限制政策,这是当一个地区资源分配受到限制时的无奈之举。
也许公众对于即将公布的北京市治堵新政实施效果并不看好,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试想车市恢复到去年年增近80万辆的局面,那么交通拥堵状况将不堪设想。如果说限车制度效果尚不明显,但至少没有继续恶化。客观上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总是在不断增长的,寄希望于治堵能够一蹴而就,彻底解决,那是不现实的。
治堵必须多管齐下,而且绝不能朝令夕改,只有长期坚持,才能使局面有所改变。一旦北京的公共交通发展到理想状态,老百姓从心里认为开车已经没有必要了,届时限购也就可以“寿终正寝”了,毕竟这是一项临时性政策,是为了解决阶段性问题。
本期答疑者
董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本期提问者本报记者胡珉琦
北京摇号限车一季度,中签率从10.6:1下降到22.7:1。申请名单中,除了确有购车意向者,还出现了“捣乱”者,如纯拿摇号试手气的,或是“占坑”的,不买也得先排着。此外,也有过于积极的购车家庭,为得到一个车牌,全家出动。
与之相对的是,一季度5.28万个中签指标中,有大量车牌尚未真正用于购车交易。想买车的抽不中,不想买车的却中签,或家庭存在富余指标而遭“闲置”,摇号限车百日后,再次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
《北京科技报》:按照当前的势头,摇号基数必将不断膨胀,真正急需购车者的中签可能越来越小,这是否已经与治堵的初衷相违背了?
董明:坦率地说,摇号这种方式确实容易吊起许多人的胃口。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朋友,原来根本没有打算买车,但看到大家都在排队,车牌又如此紧俏,既然排队不需要花费什么成本,那么索性也加入排队的行列。尤其经历过短缺经济的社会,公民意识教育不够,这类群体的数量肯定会越来越多,这是人之常情。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可能面临这样的问题,这只能说明政策在技术操作层面存在漏洞,需要及时调整。
《北京科技报》:如何避免摇中不买的“捣乱”、“占坑”行为?
董明:我认为,对于那些摇中但在半年内不买车的申请者,应该给予适当的惩罚,比如两年内不允许再申请排号。
参与摇号者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不享有买卖自由,因为摇号政策本身就是出于对车辆买卖的控制。如果想要参与这场购车者的“游戏”,就必须遵循游戏规则,凑热闹、捣乱者、破坏规则的人,就要受罚,这才是对所有申请者公平公正的做法。
《北京科技报》:对于那些废弃的号,您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董明:对于6个月有效期限而没有使用的小客车购车指标,作废后应该自动转为下个月的指标,绝对不允许私下有偿转让。中签有偿转让的后果,就是所有人都参与摇号,出现号贩子、黄牛党,因为只要摇中就可能通过转让获利。
如果放开有偿转让,不如像上海一样进行牌照拍卖。但是,拍卖会导致一个车牌可能比一辆低档车价钱更贵,那么能开得起车的永远是富人,而且车也越买越好,工薪阶层只能望而却步。
北京目前的情况是,公共交通无法满足大众出行便利的需求,大量工薪阶层希望购买经济适用型轿车代步,仅此而已。避免“钱牌交易”,至少可以保证大家在摇号面前人人平等。
《北京科技报》:有的家庭可能已拥有两三辆汽车,但只在一名家庭成员名下,而申请新购车辆的很多家庭,一辆车都没有。因此,有市民表示,是否可以参照房市限购令,对家庭购车数量进行限制?
董明:根据目前的限购令内容,规定提交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个人名下没有车,并没有以家庭为单位。理论上可以把申请标准更加细化,将申请人家庭拥有车辆的情况,比如父母、配偶名下拥有车辆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但是实际操作却很困难。
因为房子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一套房子可以保证一个家庭的生活。但是就汽车而言,一个家庭中每个成员可能都有各自的需求,比如一家三口都在不同的区域工作,各自单位都离家较远,公共交通又不方便,他们的需求是实际存在的。因此,限制本身很难面面俱到。
《北京科技报》:政府有意见表示,购车者如果参加一两年摇号都没有被选中,又确实有买车需求的话,可能会考虑给予指标令其买到车。
董明:对于一直无法中签,又急于购车者,放宽一定的政策在情理上可以被允许,但对于需求缓急恐怕很难界定,给张三还是给李四必定会引发争议。
因此,政府在进行政策调整的时候,不能一味放出“空头理论”,必须考虑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否则也就有更多人乐于排队等待,反正最终排不上政府也会提供指标。
《北京科技报》:摇号限车备受质疑,是否还应该坚持?
董明:对于摇号限车的争议,好比“公车效应”,挤上车的人劝挤不上的人慢慢来,挤不上的人自然还要拼命向前,并为此怨声载道。
公众对于政府限制私人的行为总是多有不满,认为其治标不治本。的确,限牌政策也曾在广州、深圳遭到市民否决,但现实是,北京的人口、交通压力大于广深,扩建公共交通这样的根本性措施,正在大规模进行,限号、限停的辅助措施也在相继展开。对于政府而言,限车并不为谋取私利,而是现阶段并没有更新更好的办法治堵。据我了解,新加坡对于私人购车也实施限制政策,这是当一个地区资源分配受到限制时的无奈之举。
也许公众对于即将公布的北京市治堵新政实施效果并不看好,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试想车市恢复到去年年增近80万辆的局面,那么交通拥堵状况将不堪设想。如果说限车制度效果尚不明显,但至少没有继续恶化。客观上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总是在不断增长的,寄希望于治堵能够一蹴而就,彻底解决,那是不现实的。
治堵必须多管齐下,而且绝不能朝令夕改,只有长期坚持,才能使局面有所改变。一旦北京的公共交通发展到理想状态,老百姓从心里认为开车已经没有必要了,届时限购也就可以“寿终正寝”了,毕竟这是一项临时性政策,是为了解决阶段性问题。
本期答疑者
董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本期提问者本报记者胡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