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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籁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116013)
摘 要:职业卫生管理要把遵守法律法规达到法定标准作为工作的起码要求,其终极目标是要消除或减弱工作场所中一切威胁或影响员工健康安全的危险因素,全方位预防控制职业病以及因职业引起多发的慢性病、传染病或各种症候群。职业场所健康促进要解决的问题必定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也就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职业卫生;职业危害;管理
前言:
为了有效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保障社会生产力,出台职业卫生政策,不仅有利于员工的健康安全,而且还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为生产经营准备条件。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加强措施进行了探讨。
一、职业卫生管理问题分析
1、用人单位缺乏认识
部分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职业危害,认为只要有了企业效益,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职业卫生抓与不抓,无碍大局。有的甚至把职业病防治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办企业就产生职业危害,过多强调职业危害,招工难、管理难,上设备处理和控制职业危害,浪费资源、时间和精力,影响经济效益。
2、用人单位刻意回避职业危害
如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更有甚者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职工不知其危害、后果以及防范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同时,也没有对职工尤其是对进入企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不能使其充分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常识以及注意职业危害预防以及自我防护。少数企业已知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严重,而采取岗位轮换、短时间辞退职工的办法,隐瞒职业危害,逃避职业病防治责任。对于受职业危害而发病的职工,用人单位不愿提供发病人员的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相关资料,给职业病的诊断、鉴定设置重重障碍,职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3、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淡漠
部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明知工作场所有毒、有害,但置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企业配套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甚至有的将防护设施拆毁,自愿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拼命加班加点,以牺牲个人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追求工效与工资,一旦发病后悔莫及。
4、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受诸多因素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匮乏、监管任务繁重等的制约,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力不从心。部分企业虽然设立了相关管理机构,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把各项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有的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部分企业内部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上流于形式。
二、职业卫生管理防治措施
1、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方针。
很多职业病是可以防止的,所以预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加强职业卫生防治的意识,防治职业危害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的开展。职业危害是一个慢性积累的过程,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同时,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说到底,职业卫生工作说到底是政府的责任,建议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各有关各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落实奖惩。特别要加强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考核,督促其强化对所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管理,从基层抓起,抓薄弱环节,整体推进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还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问责,责成其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要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具体实施监管。要实行严格的监督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
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以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监管。
3.1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要求是,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3.2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3.3设置的警示标识和载明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等内容的警示说明;
3.4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
3.5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3.6要加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
4、加强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公司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时,将职业卫生纳入检查项目,对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情况、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和治理措施。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职业危害是一个漫长积累的过程,职业健康监护将贯穿员工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公司应根据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确定职业危害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对体检发现的异常应予复查、处理;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本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禁忌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应及时处理、报告;同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加强职业卫生的宣传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水平。
6.1要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知识,使他们积极主动提供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设施,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
6.2要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意识培训及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培训等,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积极主动采取防护措施,拒绝无防护措施的有害作业。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自我保护的最后的防线,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发放标准,配备适宜的有资质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及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同时企业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使员工养成自觉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正确佩戴。
三、结语
在时代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卫生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占据了更多有利的市场份额,谋求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进步的同时,职业卫生管理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如今,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但只要我们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这些问题并非难以解决。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大众只要共同努力、协作,职业的卫生管理水平就会日益提高,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价值在更大的平台上得以体现。
参考文献:
[1]吴奇,杨德敏.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及对策的概述,职业与健康2005年8月第21卷第8期.
[2]张恒,黄关麟,王丰.石化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探讨.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1年第二期.30-32.
[3]雷玲.微电子工业的职业卫生[J].劳动医学,2001,18(2):113灢116.
[4]沙焱,何家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探讨[J].巾围职业醫学,2008(2):45-47.
[5]张敏,李涛,王丹等.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标准解读[J].劳动保护,2006(7):15-18.
[6]叶方立.职业卫生与可持续发展[J].劳动保护科学技术,2000(4):23-27.
摘 要:职业卫生管理要把遵守法律法规达到法定标准作为工作的起码要求,其终极目标是要消除或减弱工作场所中一切威胁或影响员工健康安全的危险因素,全方位预防控制职业病以及因职业引起多发的慢性病、传染病或各种症候群。职业场所健康促进要解决的问题必定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也就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职业卫生;职业危害;管理
前言:
为了有效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保障社会生产力,出台职业卫生政策,不仅有利于员工的健康安全,而且还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为生产经营准备条件。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加强措施进行了探讨。
一、职业卫生管理问题分析
1、用人单位缺乏认识
部分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职业危害,认为只要有了企业效益,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职业卫生抓与不抓,无碍大局。有的甚至把职业病防治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办企业就产生职业危害,过多强调职业危害,招工难、管理难,上设备处理和控制职业危害,浪费资源、时间和精力,影响经济效益。
2、用人单位刻意回避职业危害
如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更有甚者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职工不知其危害、后果以及防范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同时,也没有对职工尤其是对进入企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不能使其充分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常识以及注意职业危害预防以及自我防护。少数企业已知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严重,而采取岗位轮换、短时间辞退职工的办法,隐瞒职业危害,逃避职业病防治责任。对于受职业危害而发病的职工,用人单位不愿提供发病人员的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相关资料,给职业病的诊断、鉴定设置重重障碍,职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3、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淡漠
部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明知工作场所有毒、有害,但置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企业配套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甚至有的将防护设施拆毁,自愿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拼命加班加点,以牺牲个人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追求工效与工资,一旦发病后悔莫及。
4、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受诸多因素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匮乏、监管任务繁重等的制约,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力不从心。部分企业虽然设立了相关管理机构,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把各项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有的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部分企业内部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上流于形式。
二、职业卫生管理防治措施
1、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方针。
很多职业病是可以防止的,所以预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加强职业卫生防治的意识,防治职业危害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的开展。职业危害是一个慢性积累的过程,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同时,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说到底,职业卫生工作说到底是政府的责任,建议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各有关各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落实奖惩。特别要加强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考核,督促其强化对所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管理,从基层抓起,抓薄弱环节,整体推进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还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问责,责成其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要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具体实施监管。要实行严格的监督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
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以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监管。
3.1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要求是,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3.2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3.3设置的警示标识和载明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等内容的警示说明;
3.4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
3.5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3.6要加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
4、加强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公司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时,将职业卫生纳入检查项目,对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情况、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和治理措施。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职业危害是一个漫长积累的过程,职业健康监护将贯穿员工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公司应根据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确定职业危害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对体检发现的异常应予复查、处理;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本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禁忌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应及时处理、报告;同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加强职业卫生的宣传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水平。
6.1要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知识,使他们积极主动提供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设施,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
6.2要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意识培训及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培训等,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积极主动采取防护措施,拒绝无防护措施的有害作业。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自我保护的最后的防线,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发放标准,配备适宜的有资质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及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同时企业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使员工养成自觉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正确佩戴。
三、结语
在时代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卫生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占据了更多有利的市场份额,谋求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进步的同时,职业卫生管理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如今,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但只要我们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这些问题并非难以解决。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大众只要共同努力、协作,职业的卫生管理水平就会日益提高,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价值在更大的平台上得以体现。
参考文献:
[1]吴奇,杨德敏.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及对策的概述,职业与健康2005年8月第21卷第8期.
[2]张恒,黄关麟,王丰.石化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探讨.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1年第二期.30-32.
[3]雷玲.微电子工业的职业卫生[J].劳动医学,2001,18(2):113灢116.
[4]沙焱,何家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探讨[J].巾围职业醫学,2008(2):45-47.
[5]张敏,李涛,王丹等.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标准解读[J].劳动保护,2006(7):15-18.
[6]叶方立.职业卫生与可持续发展[J].劳动保护科学技术,2000(4):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