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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其增长速度远远高过经济增长的现象,体现出高态位、高偏离、高离散和高依赖的特征,要警惕由此产生国民和企业负担过重,社会不平等加剧使矛盾激化,国家将为此付出超额代价。
近些年,我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200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11.5%,财政收入增长率30.6%,财政资金的丰裕在保障了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供给和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的同时,背后隐含着巨大的反差和诸多的忧虑。
警惕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经济增长最理想的状态是,国民的收入与GDP一起增长,如果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远远高于国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就会产生一系列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jjdk/jjdk200712/jjdk20071244-1-l.jpg)
财税收入的增长过快可能会造成地方政府投资盲目冲动。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不同,我国财税收入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财税收入取决于产值的大小,财税收入的快速增加使各级政府手中集中更多的可支配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地方政府盲目地将财政资源投向规模浩大的开发项目,完全不顾本地经济资源特点,投资风险、效率、成本以及亟待投入的教育、卫生、社保项目,这些开发项目往往是高粗放型增长模式,消耗大量的土地和资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但抑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我国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的矛盾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现象日益严重。同时,可能为了升迁、积累政绩,部分地方政府为完成既定的指标要求,上报统计数字时,往往会出现谎报的情况。
国民和企业的负担过重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意味着国家财富的丰厚,而近年来我国居民的收入生活水平并没有很大程度地改善,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长明确显示目前局部经济过热、产能过剩、房价飞涨等现象,从而导致国民负担日益增长。早在2003年,上海的家庭负债比例就已达到155%,北京为122%,超过了美国同期115%的水平。国民负担过重,严重抑制消费的释放,而企业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再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高税收带来内部储蓄结构的变化。从1996年开始,我国居民储蓄率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22%下降到2006年的17%,而企业的储蓄率却从13%上升到了17%,政府的储蓄率增长幅度更大,从5%上浮到了11%,如果将全国几千亿土地出让金包含在内的话,政府的储蓄率会更高。导致这样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国普通居民的工资水平近年来增长不快,不但造成消费的不足,而且还导致居民储蓄水平的下降;企业的储蓄率增加是因为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带动其可支配收入的增大;而政府储蓄率的上升是与税收的迅猛增长有直接关系的,从而带来国内储蓄结构的变化。政府储蓄转化为政府投资时,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民间投资的激情和动力,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
公众不能更好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法国经济学家帕斯卡尔·拜伊和阿莱因·穆尼耶认为“经济增长主要归因于消费品领域和相关的服务。由于实际工资、以工资收入的人数以及劳动生产率的增加和提高等三重因素的作用,经济增长具有了内生性”。也就是说,增加实际工资水平可以使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持续增长伴随着实际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1980年、1990年和2005年分别为16.99%、15.8%和10.8%,而美国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近年来一直稳定在50%左右。与低工资相伴随的,还有工资水平的低增长。从1994年到2005年这12年里,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月工资仅提高了68元,如果把物价等因素考虑进去,实际是负增长。因此,在这种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财税增长未能惠及公众,还可能使公众的利益受损。
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利益驱动下的执法行为必然损害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中生产单位因为无序的财政分配而无法得到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并且由执法经济而来的既得利益格局造成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这是社会产品在再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平。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jjdk/jjdk200712/jjdk20071244-2-l.jpg)
财政收入随着国力的增强而增长是好事,但需要有一个前提,即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与国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偏差太大,否则,不但造成公众负担过重,不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而且影响到政府投资的效率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我们要预防这些问题的出现,需要在下述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改革和完善税收体制。在调整我国的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方向转化的同时,也应该重视调整征收范围和税率安排的问题;及时取消那些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税种,进一步增加税收法制的透明度,制定与税收基本法相配套的征管法规,加强对各类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是健全财政秩序,规范财政分配,依法管理政府的非税收入,依法将这部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取消预算外分配,一切收费、罚款和基金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支出按预算执行;政府要按照普通公民的意愿来决定公共财政项目,通过预算支出提供普通公民需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使公众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实惠。
三是中央政府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征税,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
四是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工业部门的技术含量,并且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从而通过产业升级来提升第二、三产业在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带动财政收入结构合理化。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近些年,我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200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11.5%,财政收入增长率30.6%,财政资金的丰裕在保障了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供给和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的同时,背后隐含着巨大的反差和诸多的忧虑。
警惕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经济增长最理想的状态是,国民的收入与GDP一起增长,如果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远远高于国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就会产生一系列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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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收入的增长过快可能会造成地方政府投资盲目冲动。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不同,我国财税收入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财税收入取决于产值的大小,财税收入的快速增加使各级政府手中集中更多的可支配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地方政府盲目地将财政资源投向规模浩大的开发项目,完全不顾本地经济资源特点,投资风险、效率、成本以及亟待投入的教育、卫生、社保项目,这些开发项目往往是高粗放型增长模式,消耗大量的土地和资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但抑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我国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的矛盾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现象日益严重。同时,可能为了升迁、积累政绩,部分地方政府为完成既定的指标要求,上报统计数字时,往往会出现谎报的情况。
国民和企业的负担过重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意味着国家财富的丰厚,而近年来我国居民的收入生活水平并没有很大程度地改善,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长明确显示目前局部经济过热、产能过剩、房价飞涨等现象,从而导致国民负担日益增长。早在2003年,上海的家庭负债比例就已达到155%,北京为122%,超过了美国同期115%的水平。国民负担过重,严重抑制消费的释放,而企业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再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高税收带来内部储蓄结构的变化。从1996年开始,我国居民储蓄率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22%下降到2006年的17%,而企业的储蓄率却从13%上升到了17%,政府的储蓄率增长幅度更大,从5%上浮到了11%,如果将全国几千亿土地出让金包含在内的话,政府的储蓄率会更高。导致这样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国普通居民的工资水平近年来增长不快,不但造成消费的不足,而且还导致居民储蓄水平的下降;企业的储蓄率增加是因为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带动其可支配收入的增大;而政府储蓄率的上升是与税收的迅猛增长有直接关系的,从而带来国内储蓄结构的变化。政府储蓄转化为政府投资时,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民间投资的激情和动力,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
公众不能更好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法国经济学家帕斯卡尔·拜伊和阿莱因·穆尼耶认为“经济增长主要归因于消费品领域和相关的服务。由于实际工资、以工资收入的人数以及劳动生产率的增加和提高等三重因素的作用,经济增长具有了内生性”。也就是说,增加实际工资水平可以使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持续增长伴随着实际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1980年、1990年和2005年分别为16.99%、15.8%和10.8%,而美国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近年来一直稳定在50%左右。与低工资相伴随的,还有工资水平的低增长。从1994年到2005年这12年里,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月工资仅提高了68元,如果把物价等因素考虑进去,实际是负增长。因此,在这种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财税增长未能惠及公众,还可能使公众的利益受损。
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利益驱动下的执法行为必然损害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中生产单位因为无序的财政分配而无法得到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并且由执法经济而来的既得利益格局造成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这是社会产品在再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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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随着国力的增强而增长是好事,但需要有一个前提,即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与国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偏差太大,否则,不但造成公众负担过重,不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而且影响到政府投资的效率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我们要预防这些问题的出现,需要在下述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改革和完善税收体制。在调整我国的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方向转化的同时,也应该重视调整征收范围和税率安排的问题;及时取消那些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税种,进一步增加税收法制的透明度,制定与税收基本法相配套的征管法规,加强对各类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是健全财政秩序,规范财政分配,依法管理政府的非税收入,依法将这部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取消预算外分配,一切收费、罚款和基金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支出按预算执行;政府要按照普通公民的意愿来决定公共财政项目,通过预算支出提供普通公民需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使公众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实惠。
三是中央政府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征税,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
四是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工业部门的技术含量,并且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从而通过产业升级来提升第二、三产业在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带动财政收入结构合理化。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