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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不以收回土地为条件。今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只是缴费比例不一样。农民非但不是“光脚”进城,反而是穿着“风衣”进城
“农民进城落户,不附带任何条件,‘农民’,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成都市日前公布的这份户籍改革意见被称为迄今为止最彻底的户籍改革方案。按照这个方案,成都计划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户籍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如果不能彻底剥离户籍背后隐藏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户籍改革也只是表面文章。这次成都高调推出户籍改革方案,其底气从何而来?
据了解,成都的户改方案并非横空出世,是在经历了七年的铺垫之后,才得以水到渠成。
四次调整户口政策
改革是一场持久战,没有整体的规划和持续的政策支撑就无法实现最后的一跃。
据成都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介绍,从2003年开始,成都就着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经过七年的积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都有所突破,这为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奠定了基础。
“成都市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户口政策调整,这次户籍改革是在原有基础上的一次深化和完善。”秦代红说。在前几次的政策调整中,成都市打破沿袭了近50年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初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之前也有一部分农民进城,但从整体上讲,农民进城的愿望还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秦代红认为,之前农民在农村的财产权没有得到明确保护,农民进城之后的公共服务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以至前几次户口政策的调整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
2008年,成都市把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全部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这就保证了群众都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同时,农村的财产确权已经完成,改革户籍制度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前几次改革主要是在户籍管理层面上,这次主要是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成都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说。在新的方案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农民进城不以牺牲自己的财产为代价,即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同时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权利,秦代红比喻说,农民非但不是“光脚”进城,反而是穿着“风衣”进城。
为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成都市出台居民可以自由迁徙的意见之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也有人担心,会不会有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使得城市过度膨胀,或城市人口快速向农村集中而挤占农民利益?
成都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告诉《小康》记者,成都在制定这个意见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做了风险评估,且成都的改革不是突然搞“大跃进”,七年之间,影响人口迁移的要素已经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秩序基本稳定,不会出现爆发式的户籍迁移现象。
“农民进不进城,我们的方案没有指向,进城好,还是不进城好,农民自己选择。”刘礼说,城里人也可以到农村去居住,但不可能分给他土地。
2008年,成都市进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对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都进行了确权颁证,权属明确之后,又对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和自治组织进行了分离,把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的职能分离开来。
此前,村级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混在一起,分离之后,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一个完全的市场主体,农民的产权也明确了主体。“就像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一样,股东的组成是明确的,不能说城里来一个人到这居住,就要分一份股份。”刘礼直言,“你可以到农村去落户,在那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但没有理由要求给你分地。
同样,农村新增人口也没有理由再多分一块地,“就像股份公司,某个股东不会因为生了一个孩子,就向股东大会提出给这个孩子再分一份股份。”
至于可不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成都市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这方面有一些相应的规避,能不能突破或什么时候突破还需要探讨。”刘礼回答说。
财政投入压力不大
对于成都此次户改,外界一直担心的是“钱从哪来”。
成都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表示,成都在统一户籍后带来的财政压力并不大,“有了前几年的投入做基础,这笔开支不会突然增加太多。”
在此之前,成都市首创的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一项,市政府每年投入就多达28亿元,其中90%直接打到农民的社保账户上。农民参加社保,政府再给予2%的补贴。成都市每年拨给每个村及涉农社区至少20万元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为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过去3年成都市投入9亿元,在全市新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
“还有公立卫生院的建设、村里标准卫生站的建设、失业培训投入,如果没有前七年做的工作,那么统一户籍的改革肯定将是一笔天文数字。” 秦代红说,正因多年来成都在这方面逐步投入了很多,现在统一户籍将不会对财政形成很大的压力。
今后,随着人口自由流动,对公共资源、公共产品的建设肯定要加强。不过,户籍制度统一,主要解决的是基本的公共服务待遇。对于成都来说,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他们对公共资源的需求总量是一定的,他们在哪里居住都需要这个基本公共服务。”
“因为前七年投入已经形成,公共服务建设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所以现在户籍改革不会再增加很大的投入。”秦代红这样认为。
城乡待遇相对均衡
原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政策调研处处长王德平告诉《小康》记者,通过改革,成都率先在全国分别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明年成都还将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并将综合社保并入城镇职工社保中。”
今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只是缴费比例不一样。到2012年,将从根本上实现城乡社保的公平。
在住房保障方面,一直以来,政府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式,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在今后,要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第一次将住房保障由单一城镇延伸到了“城乡”。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城乡房管局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14个郊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构建了符合本地住房市场实际的住房政策体系,覆盖到全部乡镇,廉租住房收入准入线全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40%以上水平,住房面积准入标准也全部达到人均16平方米。
2012年,成都住房保障体系将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成都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表示,成都统一户籍之后,并不意味着所有区市县的公共资源都能完全均衡,不是所有的城镇和农村都会一样。“城里面道路是四车道,不一定所有农村也都建成四车道。”
他说,我们要保证的是基本的公共服务,而基本公共服务如何界定在全国来说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对成都来讲就是:“老有所养、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居有定所。”
“农民进城落户,不附带任何条件,‘农民’,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成都市日前公布的这份户籍改革意见被称为迄今为止最彻底的户籍改革方案。按照这个方案,成都计划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户籍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如果不能彻底剥离户籍背后隐藏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户籍改革也只是表面文章。这次成都高调推出户籍改革方案,其底气从何而来?
据了解,成都的户改方案并非横空出世,是在经历了七年的铺垫之后,才得以水到渠成。
四次调整户口政策
改革是一场持久战,没有整体的规划和持续的政策支撑就无法实现最后的一跃。
据成都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介绍,从2003年开始,成都就着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经过七年的积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都有所突破,这为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奠定了基础。
“成都市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户口政策调整,这次户籍改革是在原有基础上的一次深化和完善。”秦代红说。在前几次的政策调整中,成都市打破沿袭了近50年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初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之前也有一部分农民进城,但从整体上讲,农民进城的愿望还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秦代红认为,之前农民在农村的财产权没有得到明确保护,农民进城之后的公共服务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以至前几次户口政策的调整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
2008年,成都市把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全部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这就保证了群众都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同时,农村的财产确权已经完成,改革户籍制度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前几次改革主要是在户籍管理层面上,这次主要是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成都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说。在新的方案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农民进城不以牺牲自己的财产为代价,即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同时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权利,秦代红比喻说,农民非但不是“光脚”进城,反而是穿着“风衣”进城。
为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成都市出台居民可以自由迁徙的意见之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也有人担心,会不会有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使得城市过度膨胀,或城市人口快速向农村集中而挤占农民利益?
成都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告诉《小康》记者,成都在制定这个意见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做了风险评估,且成都的改革不是突然搞“大跃进”,七年之间,影响人口迁移的要素已经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秩序基本稳定,不会出现爆发式的户籍迁移现象。
“农民进不进城,我们的方案没有指向,进城好,还是不进城好,农民自己选择。”刘礼说,城里人也可以到农村去居住,但不可能分给他土地。
2008年,成都市进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对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都进行了确权颁证,权属明确之后,又对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和自治组织进行了分离,把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的职能分离开来。
此前,村级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混在一起,分离之后,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一个完全的市场主体,农民的产权也明确了主体。“就像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一样,股东的组成是明确的,不能说城里来一个人到这居住,就要分一份股份。”刘礼直言,“你可以到农村去落户,在那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但没有理由要求给你分地。
同样,农村新增人口也没有理由再多分一块地,“就像股份公司,某个股东不会因为生了一个孩子,就向股东大会提出给这个孩子再分一份股份。”
至于可不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成都市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这方面有一些相应的规避,能不能突破或什么时候突破还需要探讨。”刘礼回答说。
财政投入压力不大
对于成都此次户改,外界一直担心的是“钱从哪来”。
成都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表示,成都在统一户籍后带来的财政压力并不大,“有了前几年的投入做基础,这笔开支不会突然增加太多。”
在此之前,成都市首创的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一项,市政府每年投入就多达28亿元,其中90%直接打到农民的社保账户上。农民参加社保,政府再给予2%的补贴。成都市每年拨给每个村及涉农社区至少20万元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为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过去3年成都市投入9亿元,在全市新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
“还有公立卫生院的建设、村里标准卫生站的建设、失业培训投入,如果没有前七年做的工作,那么统一户籍的改革肯定将是一笔天文数字。” 秦代红说,正因多年来成都在这方面逐步投入了很多,现在统一户籍将不会对财政形成很大的压力。
今后,随着人口自由流动,对公共资源、公共产品的建设肯定要加强。不过,户籍制度统一,主要解决的是基本的公共服务待遇。对于成都来说,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他们对公共资源的需求总量是一定的,他们在哪里居住都需要这个基本公共服务。”
“因为前七年投入已经形成,公共服务建设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所以现在户籍改革不会再增加很大的投入。”秦代红这样认为。
城乡待遇相对均衡
原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政策调研处处长王德平告诉《小康》记者,通过改革,成都率先在全国分别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明年成都还将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并将综合社保并入城镇职工社保中。”
今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只是缴费比例不一样。到2012年,将从根本上实现城乡社保的公平。
在住房保障方面,一直以来,政府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式,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在今后,要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第一次将住房保障由单一城镇延伸到了“城乡”。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城乡房管局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14个郊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构建了符合本地住房市场实际的住房政策体系,覆盖到全部乡镇,廉租住房收入准入线全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40%以上水平,住房面积准入标准也全部达到人均16平方米。
2012年,成都住房保障体系将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成都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表示,成都统一户籍之后,并不意味着所有区市县的公共资源都能完全均衡,不是所有的城镇和农村都会一样。“城里面道路是四车道,不一定所有农村也都建成四车道。”
他说,我们要保证的是基本的公共服务,而基本公共服务如何界定在全国来说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对成都来讲就是:“老有所养、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居有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