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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述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即行政审批的概念界定和法律依据问题,行政审批改革标准不统一。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要在准入过程中进行严格资质审查,还要制定完善的质量评估体系并对其定期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具有正外部性的私人物品区别对待;对于具有负外部性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则必须进行部分审批或全部审批。对于行政审批改革以后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各级部门要公布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