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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为标志,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正式启动。目前,已经立项建设的100所高职院校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示范性建设。这对我国职业教育而言无疑是一个突破口,作为高职院校,正确理解《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
张尧学:
以高标准大投入保质量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着重打造品牌,其举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提高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形成500个重点建设专业群;四是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五是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强化就业能力培养,构建专业认证体系。
入选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领导能力领先,办学理念先进;综合水平领先,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专业建设领先,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社会服务领先,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先在省内进行选拔、推荐,再由有关部门组织答辩、评审。
这100所左右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选择没有限制,无论是民办高职院校还是公办高职院校,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入选。也就是说,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高职院校在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
我国现有高等职业院校1100多所,但绝大多数办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不高,机制改革有待突破。为此,“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高职院校建设,这是中央财政对高职教育的首次巨额投入。这20亿元将主要投入以下几个方面: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让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使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提升师资力量。
赵路:
力保投入到位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坚持导向性、协调性、效益性的原则,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具体实施。资金多渠道筹措,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予以资金引导,并积极吸纳社会、企业资金。“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地方财政要对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支持,并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督促示范院校的举办方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的教学实训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建设内容的需要。同时,各地还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地方资金的足额到位。
刘忠军:
示范性高职建设的经济学解读
辽宁交通高等职业学院教授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意在通过示范校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领全国11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带动整体质量的全面提高。高职教育作为教育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建设必须符合教育经济学中的某些规律,而且国家对其规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发挥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因此,其建设理论也是源于经济学中某些理论,如高职示范校建设的目的就符合“扩散效应”。“扩散效应”源于发展经济学,该理论认为,经济发展在地理上的分布是非均衡的。在地域上资本与技术高度集中、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自身增长迅速,并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最终对整个经济产生影响的地区称为“增长极”。通过增长极地区的优先增长带动周边更多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是“增长极”的正面效应,也称之为“扩散效应”。高职示范校建设就是要先建立一批示范校,让他们成为区域高职教育和经济的“增长极”,然后通过对这些院校成功经验的推广、资源的共享来提高我国高职教育水平,同时通过示范院校的建设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进而拉动其他高职院校的发展,正如周济部长所说的要“一马当先,万马奔腾”,这就是示范校建设过程中的“扩散效应”。
专业集群也是示范校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来源于经济学中的“产业集群”,进行产业集群建设的直接经济效用则表现为范围经济和协同效用。所谓范围经济,就是通过扩大业务范围来缩小成本,直接减少群内的交易费用,这个和规模经济是有明显区别的;而协同效用就是通过发挥集群中核心企业的核心能力的辐射作用来帮助集群内其他企业的发展。因此,在进行专业集群建设时,一定要把握以下原则:专业集群内参与集群建设的专业之间,有没有共享资源,从而实现范围经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效果;专业集群中,作为龙头的核心专业是否具备辐射其他专业的核心能力,并籍此实现协同效用。
正如前面所提出的,示范校的建设关键在于形成高职教育的“增长极”,进而通过这些“增长极”的“扩散效应”来带动非示范校的发展。但是“增长极”理论明确指出“增长极”尚未达到规模之前,它主要是吸引其他地方的资本、人才和技术,这就削弱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增长实力,加大了区域间的差距,这是“增长极”的负面效应,即“回浪效应”。在示范校建设过程刚开始的时候,国家的教育资源肯定会偏向于这些学校,“增长极”理论告诉我们,在强调示范校建设的“扩散效应”的同时,还应妥善处理这个过程中的“回浪效应”。
高职国家示范校建设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改进的过程。正像新古典派经济学家熊彼特所定义的创新——“创造性的毁灭”一样,高职示范校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大胆地改革,同时更需要建设者深刻理解与把握这项工程的核心思想与精髓,严格把握教育经济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设规则,从而实现国家提出这项计划的目的。
张尧学:
以高标准大投入保质量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着重打造品牌,其举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提高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形成500个重点建设专业群;四是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五是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强化就业能力培养,构建专业认证体系。
入选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领导能力领先,办学理念先进;综合水平领先,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专业建设领先,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社会服务领先,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先在省内进行选拔、推荐,再由有关部门组织答辩、评审。
这100所左右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选择没有限制,无论是民办高职院校还是公办高职院校,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入选。也就是说,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高职院校在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
我国现有高等职业院校1100多所,但绝大多数办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不高,机制改革有待突破。为此,“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高职院校建设,这是中央财政对高职教育的首次巨额投入。这20亿元将主要投入以下几个方面: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让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使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提升师资力量。
赵路:
力保投入到位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坚持导向性、协调性、效益性的原则,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具体实施。资金多渠道筹措,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予以资金引导,并积极吸纳社会、企业资金。“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地方财政要对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支持,并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督促示范院校的举办方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的教学实训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建设内容的需要。同时,各地还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地方资金的足额到位。
刘忠军:
示范性高职建设的经济学解读
辽宁交通高等职业学院教授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意在通过示范校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领全国11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带动整体质量的全面提高。高职教育作为教育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建设必须符合教育经济学中的某些规律,而且国家对其规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发挥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因此,其建设理论也是源于经济学中某些理论,如高职示范校建设的目的就符合“扩散效应”。“扩散效应”源于发展经济学,该理论认为,经济发展在地理上的分布是非均衡的。在地域上资本与技术高度集中、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自身增长迅速,并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最终对整个经济产生影响的地区称为“增长极”。通过增长极地区的优先增长带动周边更多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是“增长极”的正面效应,也称之为“扩散效应”。高职示范校建设就是要先建立一批示范校,让他们成为区域高职教育和经济的“增长极”,然后通过对这些院校成功经验的推广、资源的共享来提高我国高职教育水平,同时通过示范院校的建设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进而拉动其他高职院校的发展,正如周济部长所说的要“一马当先,万马奔腾”,这就是示范校建设过程中的“扩散效应”。
专业集群也是示范校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来源于经济学中的“产业集群”,进行产业集群建设的直接经济效用则表现为范围经济和协同效用。所谓范围经济,就是通过扩大业务范围来缩小成本,直接减少群内的交易费用,这个和规模经济是有明显区别的;而协同效用就是通过发挥集群中核心企业的核心能力的辐射作用来帮助集群内其他企业的发展。因此,在进行专业集群建设时,一定要把握以下原则:专业集群内参与集群建设的专业之间,有没有共享资源,从而实现范围经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效果;专业集群中,作为龙头的核心专业是否具备辐射其他专业的核心能力,并籍此实现协同效用。
正如前面所提出的,示范校的建设关键在于形成高职教育的“增长极”,进而通过这些“增长极”的“扩散效应”来带动非示范校的发展。但是“增长极”理论明确指出“增长极”尚未达到规模之前,它主要是吸引其他地方的资本、人才和技术,这就削弱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增长实力,加大了区域间的差距,这是“增长极”的负面效应,即“回浪效应”。在示范校建设过程刚开始的时候,国家的教育资源肯定会偏向于这些学校,“增长极”理论告诉我们,在强调示范校建设的“扩散效应”的同时,还应妥善处理这个过程中的“回浪效应”。
高职国家示范校建设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改进的过程。正像新古典派经济学家熊彼特所定义的创新——“创造性的毁灭”一样,高职示范校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大胆地改革,同时更需要建设者深刻理解与把握这项工程的核心思想与精髓,严格把握教育经济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设规则,从而实现国家提出这项计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