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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联想“安全门”事件曾引起了国内外的热烈讨论。传统观点所认为美国主要出于“购买美国货”的目的,阻碍联想进入美国政府采购市场,用政治目的阻碍贸易自由。但该观点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在系统性了解美国政府采购信息安全的相关立法后,不难发现“信息安全”才是美国阻碍联想的主因。从这个角度分析美方行为不仪可以解释为何联想产品不能用于美机密系统,还能给我国的政府采购信息安全制度的构建带来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