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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就是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每一项工作都与财政工作紧密相关,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县镇财政职能,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县镇财政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关键词县镇财政;新农村建设
一、 当前农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经济发展难
目前,苏北大部分地区农业在产业化、市场化和外向型方面,与沿江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村级缺乏“农字号”的龙头企业,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目前许多村级债务居高不下,以宝应县范水镇为例,该镇现有22个村,5个居委会,1个中心渔场共480个组,全镇总人口9.86万人,农业人口6.92万人。耕地面积9.8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1.03亩。目前全镇村级负债高达3516万元,村平负债125万元。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无钱办事,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瓶颈”。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难
许多地方现有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多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因年久失修,出现了堤底渗漏,堰梗塌方,渠道堵塞,旱不保浇,涝不能排,难以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抗灾能力较弱。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村“两工”被取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面临更多困难。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得到一定弥补,但数额非常有限,难于维持村级正常运转,村级根本无力负担农业基础设施维修所需费用。
(三)农民增收难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但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增收依然困难。
1. 种养业增收难
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增收的不稳定因素较大。虽然国家对农民实行了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等多种惠农政策性补贴,但近年来农用生产资料涨幅过大,加大了生产成本,农民从事种养业增收困难。
2. 外出务工增收难
目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队伍庞大,但由于综合素质较低,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从事着低收入的工作,技能型劳动力转移输出较少,难于获得较高收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受到抑制。
3. 政策性增收难
农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间也在缩小。
(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难
由于县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严重制约了镇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方面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卫生防疫、计生妇检等与建设新农村紧密相连的服务事业在很多乡镇已经严重萎缩,造成服务部门无事业经费、专业技术人员严重流失的局面。农民看不起病、住不起院、因病致贫等问题相当突出。另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必须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解决,但由于“一事一议”操作难度较大,有的村民对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不高,往往是受益农民愿意办,没受益农民不愿意办,一些村组修路、架桥等公益支出,因没有经费投入而陷入停滞状态。
(五)农村人口龄化日趋严重
日前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由村级三项资金全额负担,部分村五保户人口已达50人左右,按新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计算,仅此一项村级就需负担12万元左右。部分村因为要保证五保户的正常生活,连村级正常的办公经费都无法保证,村级干部的报酬更是年年以白条抵冲。
二、 县镇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着力化解村组债务
村组债务包袱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不能承受之重,化债工作迫在眉睫。为此,化解村组债务应围绕“清账、节支、剥离、控债、清欠、增收”做文章,既要大力挖掘农村内部化债的潜力,又要在农村外部寻求化债的新途径。
1. 清账减债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干部面临职能转换的新形势,应强化服务职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村组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理,逐笔核实债权债务,并把清理结果如实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村组高息借款,一律按国家同期法定利率标准执行,置换统一票据。严肃查处无本生息、少本多息、利滚利等违规行为,挤掉债务水分;对村组欠农户同时农户又欠村组的,实行债权债务相互对冲,并办妥相关手续。
2. 节支降债
要严格核定村干部职数,减少村级管理费用;对差旅费、电话费等必要支出,实行定项限额管理;禁止村级招待费支出,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3. 剥离消债
对普九义务教育达标、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政策性因素形成的村级负债,应本着“谁主张,谁支援”的原则,在严格核实、锁定数额的基础上,实行剥离挂账。考虑到县镇财政无力化解的现实,建议由中央、省级财政分年度安排专款逐步化债。
4. 禁增新债
对农村税费改革前各村组已锁定的债务要严格控制,逐步化解,严禁擅自新增债务;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增加的债务,谁举债谁偿还,从源头上杜绝新增债务。
5. 清欠化债
目前本镇村级经济组织负债3516万元,债权3075万元,其中农户欠陈欠税费1808万元。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清欠相关办法,允许村组清收债权还债;对个别无理拒缴税费尾欠的农户,允许用粮食直补金抵扣其拖欠的税费,以维护村级组织的权威性,不让大多数诚实纳税的农民产生“老实人吃亏”的思想。六是增收还债。要引导村组依托本地资源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壮大村级经济实力,逐步偿还债务。
(二)创新财政支农机制
1. 努力增加资金投入
县镇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用足用好省、市帮扶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共同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上报各类投资项目并尽可能挤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笼子,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资金投入。
2. 整合财政支农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应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为资金整合平台,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有机农业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等支农项目相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投入。
3. 强化支农资金监管
要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要强化资金运行监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等管理办法。对于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直达供应商,零星支出直达单位,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推行绩效评价机制
要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跟踪问效管理,对效益好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效益差的项目不再安排资金。
5. 加强支农资金检查
主动与审计、纪检监督部门协作,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预算审核、决算审计等方式,加大联合检查审核的力度,增强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感。
6. 建立财政补偿机制
对农民开挖堰塘、清淤扩蓄、中低产田改造及桥涵闸泵站改造等项目,应根据建设规模实行以奖代补;对自愿建设乡村道路的投资者,按每公里奖励一定的补助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配套投入、民办公助、以物抵资等激励手段,吸引民间资金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切实落实惠农政策
现阶段:①要重点落实好粮食直补、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计生奖励补助等惠农政策,积极推行“涉农资金补贴一折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②要认真落实好农村贫困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就学、教学条件,让所有贫困生能够真正享受义务教育。③要积极支持镇村公共卫生建设,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和农民就医条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④要完善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关爱农村弱势群体,中央及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保证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也是财政支农工作的永恒主题。应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和“公开招标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保证培训农民就业”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农民参加烹调、服装、电焊、美容美发、大棚蔬菜、水产养殖、林果栽培等实用性强、易于掌握的农业技术和劳务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走出去的劳动力具有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掌握科学种养技术,增强他们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
(五)完善镇村财务管理
农业税取消后,苏北地区大多数乡镇一般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在此情况下,实行乡镇一级财政体制已无多大实际意义。为有效遏制乡镇不良债务的增加,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保证镇村干部、教师工资的发放,应将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减轻镇级财政负担同时,应将村级财务纳入乡镇财政所“会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各村只设一名报账员,在保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入直达专户、支出集体会签、核定现金限额、定期集中结报、统一使用票据、档案集中管理”的办法,此举既可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的弊端,又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与发展。此外,要推行村级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凡村级主要干部离任时,镇纪检、财政部门应相互配合,进行离任联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如实向村民公布,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关键词县镇财政;新农村建设
一、 当前农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经济发展难
目前,苏北大部分地区农业在产业化、市场化和外向型方面,与沿江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村级缺乏“农字号”的龙头企业,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目前许多村级债务居高不下,以宝应县范水镇为例,该镇现有22个村,5个居委会,1个中心渔场共480个组,全镇总人口9.86万人,农业人口6.92万人。耕地面积9.8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1.03亩。目前全镇村级负债高达3516万元,村平负债125万元。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无钱办事,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瓶颈”。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难
许多地方现有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多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因年久失修,出现了堤底渗漏,堰梗塌方,渠道堵塞,旱不保浇,涝不能排,难以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抗灾能力较弱。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村“两工”被取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面临更多困难。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得到一定弥补,但数额非常有限,难于维持村级正常运转,村级根本无力负担农业基础设施维修所需费用。
(三)农民增收难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但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增收依然困难。
1. 种养业增收难
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增收的不稳定因素较大。虽然国家对农民实行了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等多种惠农政策性补贴,但近年来农用生产资料涨幅过大,加大了生产成本,农民从事种养业增收困难。
2. 外出务工增收难
目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队伍庞大,但由于综合素质较低,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从事着低收入的工作,技能型劳动力转移输出较少,难于获得较高收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受到抑制。
3. 政策性增收难
农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间也在缩小。
(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难
由于县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严重制约了镇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方面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卫生防疫、计生妇检等与建设新农村紧密相连的服务事业在很多乡镇已经严重萎缩,造成服务部门无事业经费、专业技术人员严重流失的局面。农民看不起病、住不起院、因病致贫等问题相当突出。另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必须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解决,但由于“一事一议”操作难度较大,有的村民对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不高,往往是受益农民愿意办,没受益农民不愿意办,一些村组修路、架桥等公益支出,因没有经费投入而陷入停滞状态。
(五)农村人口龄化日趋严重
日前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由村级三项资金全额负担,部分村五保户人口已达50人左右,按新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计算,仅此一项村级就需负担12万元左右。部分村因为要保证五保户的正常生活,连村级正常的办公经费都无法保证,村级干部的报酬更是年年以白条抵冲。
二、 县镇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着力化解村组债务
村组债务包袱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不能承受之重,化债工作迫在眉睫。为此,化解村组债务应围绕“清账、节支、剥离、控债、清欠、增收”做文章,既要大力挖掘农村内部化债的潜力,又要在农村外部寻求化债的新途径。
1. 清账减债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干部面临职能转换的新形势,应强化服务职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村组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理,逐笔核实债权债务,并把清理结果如实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村组高息借款,一律按国家同期法定利率标准执行,置换统一票据。严肃查处无本生息、少本多息、利滚利等违规行为,挤掉债务水分;对村组欠农户同时农户又欠村组的,实行债权债务相互对冲,并办妥相关手续。
2. 节支降债
要严格核定村干部职数,减少村级管理费用;对差旅费、电话费等必要支出,实行定项限额管理;禁止村级招待费支出,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3. 剥离消债
对普九义务教育达标、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政策性因素形成的村级负债,应本着“谁主张,谁支援”的原则,在严格核实、锁定数额的基础上,实行剥离挂账。考虑到县镇财政无力化解的现实,建议由中央、省级财政分年度安排专款逐步化债。
4. 禁增新债
对农村税费改革前各村组已锁定的债务要严格控制,逐步化解,严禁擅自新增债务;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增加的债务,谁举债谁偿还,从源头上杜绝新增债务。
5. 清欠化债
目前本镇村级经济组织负债3516万元,债权3075万元,其中农户欠陈欠税费1808万元。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清欠相关办法,允许村组清收债权还债;对个别无理拒缴税费尾欠的农户,允许用粮食直补金抵扣其拖欠的税费,以维护村级组织的权威性,不让大多数诚实纳税的农民产生“老实人吃亏”的思想。六是增收还债。要引导村组依托本地资源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壮大村级经济实力,逐步偿还债务。
(二)创新财政支农机制
1. 努力增加资金投入
县镇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用足用好省、市帮扶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共同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上报各类投资项目并尽可能挤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笼子,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资金投入。
2. 整合财政支农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应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为资金整合平台,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有机农业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等支农项目相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投入。
3. 强化支农资金监管
要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要强化资金运行监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等管理办法。对于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直达供应商,零星支出直达单位,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推行绩效评价机制
要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跟踪问效管理,对效益好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效益差的项目不再安排资金。
5. 加强支农资金检查
主动与审计、纪检监督部门协作,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预算审核、决算审计等方式,加大联合检查审核的力度,增强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感。
6. 建立财政补偿机制
对农民开挖堰塘、清淤扩蓄、中低产田改造及桥涵闸泵站改造等项目,应根据建设规模实行以奖代补;对自愿建设乡村道路的投资者,按每公里奖励一定的补助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配套投入、民办公助、以物抵资等激励手段,吸引民间资金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切实落实惠农政策
现阶段:①要重点落实好粮食直补、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计生奖励补助等惠农政策,积极推行“涉农资金补贴一折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②要认真落实好农村贫困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就学、教学条件,让所有贫困生能够真正享受义务教育。③要积极支持镇村公共卫生建设,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和农民就医条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④要完善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关爱农村弱势群体,中央及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保证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也是财政支农工作的永恒主题。应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和“公开招标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保证培训农民就业”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农民参加烹调、服装、电焊、美容美发、大棚蔬菜、水产养殖、林果栽培等实用性强、易于掌握的农业技术和劳务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走出去的劳动力具有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掌握科学种养技术,增强他们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
(五)完善镇村财务管理
农业税取消后,苏北地区大多数乡镇一般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在此情况下,实行乡镇一级财政体制已无多大实际意义。为有效遏制乡镇不良债务的增加,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保证镇村干部、教师工资的发放,应将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减轻镇级财政负担同时,应将村级财务纳入乡镇财政所“会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各村只设一名报账员,在保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入直达专户、支出集体会签、核定现金限额、定期集中结报、统一使用票据、档案集中管理”的办法,此举既可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的弊端,又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与发展。此外,要推行村级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凡村级主要干部离任时,镇纪检、财政部门应相互配合,进行离任联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如实向村民公布,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