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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rn刘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不久就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了,但其并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为解决这种“空挂”现象,公司想与刘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知道其服役的具体地址而无法联系.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决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并书面通知其家人.可家人认为公司这样做违法.请问:公司究竟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