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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我的或不是我的
这个男人,姑且叫他“啊也”吧,认识我也有十年了,他知道我喜欢他,但是恐怕火候不到,所以至今也仅止于见面时有点暧昧地紧紧拥抱。
不过最近他来我这里比较频繁,我估摸着他是看上了新搬来和我同住的小姑娘周周,一个惹人怜爱的靓女。啊也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每次吃完饭就规规矩矩地进我房间聊天喝茶,不过聊天内容永远是周周的一二三四五,烦得我只想把他拎起来往周周屋里一塞了事。
可是我不能,因为每天周周的男朋友都要来陪她,无论是上个月那个戴眼镜、斯文干净的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师仲鹏,还是最近刚换的那个开桑塔纳、世故圆滑的销售公司经理陶志。惟一的不同是仲鹏是用自行车驮周周,而陶志总是把车停在从窗口能看见的地方。当然,我不愿意将啊也拱手送人的根本原因是我喜欢他,我愿意宠着他,惯着他,由着他,但是我没办法把他塞给别的女人,哪怕他很有可能一转身就进了其他女人的家门,眼不见心不烦,我想我是个好女人。
啊也第一次来我家就见到了仲鹏,开门的时候他看了他一眼,然后剩余的时间一直在观察周周。关上门聊天的时候啊也说仲鹏是个好男人,有责任心,就是有点知识分子男性通有的软弱。“你家周周跟他不能长。”啊也悠悠然地说着,点了根烟,眼神里有种类似憧憬的东西,他喜欢把“不可能”说成“不能”,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北京混混。我说你胡说呢吧,仲鹏出差去趟河北,周周整个人都浸泡在思念里,不过两天工夫就瘦了两斤,你凭什么说人家不能长久?
啊也不屑地喷了口烟:你不懂。好男人通常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我有点恼恨:那你说周周是什么东西?切!周周爱仲鹏,傻子都能看出来。一个女人得到自己爱的男人,又是个好男人,没理由不长久啊。
欲望,在夜与不夜之间
仲鹏和周周相识两个月的那天,周周一个人回了家。她说他们分手了,啊也坐在我家的客厅里莫测高深地笑笑,一切尽在他的预料。周周反复地说仲鹏真是个好人,单纯、聪明、阳光灿烂,爱她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那你神经啊?非要分手?我忍不住要骂她,她却摇摇头说他是好男人,但是他不是我的男人。
没过两天,周周领回了陶志。啊也说其实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没什么道理,不过是一个适龄的雄性遇到了一个适龄的雌性,爱情是奢侈的,寂寞才是真实的。而一个仲鹏那样的好男人,并不足以强大到能够替周周驱逐寂寞。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这么简单。
爱就是理由
我总把啊也叫作“透明的”男人。他说爱,不需要理由,但是爱却是一切行为的理由。无论是怎么样违背常理的行为,都可以说是因为爱。不过女人很少“爱”一个老实的、温和的、有道德的男人,因为对他们用不着寻找理由。只要说不要,他们就会停止前进,进攻是坏男人的专利,而无论哪一座城池都不会不攻自破。好男人无不是输给了自己,在他们听从女人建议的同时,他们就失去了这个女人。
仲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问我周周是不是真的去意已决再也无法挽回,我反问他为什么不去找找周周,他在那头用温柔得令我的心都忍不住破碎的声音说:爱一个人就要给他自由,他尊重周周的选择。我脱口骂他傻X,可是骂出口我就开始后悔,他显然是个善良的好男人,但我只想回家告诉周周,离开他不是她的错。
陶志挺贫,爱开些恶俗的玩笑,不过不令人讨厌。每天到了深夜十二点他还是赖着不走,还用深情到肉麻的眼神跟周周示意想要留下来。从我的角度看,陶志就是个混混,和啊也一样,满脑子男欢女爱,还毫不掩饰对其他女人的向往,不过奇怪的是这些话并不会吓跑女人,她们似乎喜欢自虐般地喜欢这样坦白到赤裸裸的话,并且以为自己找到了真实就等于找到了幸福。
陶志很快就登堂入室,俨然成了这个家里的既定成员。我问周周他是否就是你的男人?周周摇头又点头,她说他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人,因为他不够儒雅,不够整洁,不够文质彬彬,然而他是如此鲜活。他厚重的阅历在我看来可能意味着深不可测的危险,却让她感觉新奇和博大。她喜欢他什么都懂,喜欢他骂她小笨蛋,喜欢他教她很多道理。啊也说这个现象很有趣,它说明周周向往着安全高尚的爱情,却又忍不住进行冒险的尝试。其实她心里也感觉到了危险,但是她依然受到诱惑,就像站在高楼上的人会有纵身跳楼的欲望一样。
啊也说男人爱女人多半由性开始,我偷偷地问周周陶志是否令她满足?周周说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开始付出感情,越陷越深,不过她又清楚地告诉我她将要和陶志分手,因为她还要继续寻找“我的男人”。我承认我不理解这个小我5岁的女孩,有的时候我觉得她比我更像一个女人。她更热情,因此也更盲目,而沉浸在陶志的“爱情”里的她不会知道仲鹏伤心之余已南下深圳。是我送仲鹏去的机场,他不让我告诉周周。我看着这个男人忧郁的脸庞,忽然觉得做个好人有多傻。
啊也又来了,他轻描淡写地问我愿不愿意和他结婚,我愣了两秒钟,忽然笑起来:别开玩笑了,打死我也不会嫁给你啊。我把啊也送到电梯口,最后一次主动拥抱了他,我说啊也你其实是个好人,你想装成大尾巴狼,结果不但没装成,反而变成了猎人的靶子。
迄今为止周周还没有和陶志分手,反而越来越像他的女人,疼着他宠着他惯着他由着他。周周忽然问我为什么啊也再不来看我了,我指着天空说,因为他想要鸟儿停止飞翔,所以就变成了没有生气的标本,不再活生生地令我牵挂让我心痛了。
如果天气好,我的阳台会在下午的两个小时里充满阳光。我会在这样的时间里坐在阳光里冥想。想起和啊也认识的这十年,我发现自己能想起的都是他离去的背影,每一次转身都是他先,我会站在原地看他走远。离别的姿态让我于生命中有了某种期待,是期待让我在漫长的时间里勇敢而坚强地活着。可是有一天,这个背影转过身来,一张模糊的脸对着我说其实他不值得寄予厚望,它也不过是个普通的背影,也要栖息下来,找个怀抱,彼此温暖。
从前有句话我很喜欢: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从那时候起,我就成了坏女孩。如今我要给我的Mr-Right定义:好男人站一旁,坏男人当情郎。哈、哈、哈、哈,我听见上帝在笑。
(实习编辑:冯利芳)
这个男人,姑且叫他“啊也”吧,认识我也有十年了,他知道我喜欢他,但是恐怕火候不到,所以至今也仅止于见面时有点暧昧地紧紧拥抱。
不过最近他来我这里比较频繁,我估摸着他是看上了新搬来和我同住的小姑娘周周,一个惹人怜爱的靓女。啊也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每次吃完饭就规规矩矩地进我房间聊天喝茶,不过聊天内容永远是周周的一二三四五,烦得我只想把他拎起来往周周屋里一塞了事。
可是我不能,因为每天周周的男朋友都要来陪她,无论是上个月那个戴眼镜、斯文干净的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师仲鹏,还是最近刚换的那个开桑塔纳、世故圆滑的销售公司经理陶志。惟一的不同是仲鹏是用自行车驮周周,而陶志总是把车停在从窗口能看见的地方。当然,我不愿意将啊也拱手送人的根本原因是我喜欢他,我愿意宠着他,惯着他,由着他,但是我没办法把他塞给别的女人,哪怕他很有可能一转身就进了其他女人的家门,眼不见心不烦,我想我是个好女人。
啊也第一次来我家就见到了仲鹏,开门的时候他看了他一眼,然后剩余的时间一直在观察周周。关上门聊天的时候啊也说仲鹏是个好男人,有责任心,就是有点知识分子男性通有的软弱。“你家周周跟他不能长。”啊也悠悠然地说着,点了根烟,眼神里有种类似憧憬的东西,他喜欢把“不可能”说成“不能”,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北京混混。我说你胡说呢吧,仲鹏出差去趟河北,周周整个人都浸泡在思念里,不过两天工夫就瘦了两斤,你凭什么说人家不能长久?
啊也不屑地喷了口烟:你不懂。好男人通常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我有点恼恨:那你说周周是什么东西?切!周周爱仲鹏,傻子都能看出来。一个女人得到自己爱的男人,又是个好男人,没理由不长久啊。
欲望,在夜与不夜之间
仲鹏和周周相识两个月的那天,周周一个人回了家。她说他们分手了,啊也坐在我家的客厅里莫测高深地笑笑,一切尽在他的预料。周周反复地说仲鹏真是个好人,单纯、聪明、阳光灿烂,爱她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那你神经啊?非要分手?我忍不住要骂她,她却摇摇头说他是好男人,但是他不是我的男人。
没过两天,周周领回了陶志。啊也说其实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没什么道理,不过是一个适龄的雄性遇到了一个适龄的雌性,爱情是奢侈的,寂寞才是真实的。而一个仲鹏那样的好男人,并不足以强大到能够替周周驱逐寂寞。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这么简单。
爱就是理由
我总把啊也叫作“透明的”男人。他说爱,不需要理由,但是爱却是一切行为的理由。无论是怎么样违背常理的行为,都可以说是因为爱。不过女人很少“爱”一个老实的、温和的、有道德的男人,因为对他们用不着寻找理由。只要说不要,他们就会停止前进,进攻是坏男人的专利,而无论哪一座城池都不会不攻自破。好男人无不是输给了自己,在他们听从女人建议的同时,他们就失去了这个女人。
仲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问我周周是不是真的去意已决再也无法挽回,我反问他为什么不去找找周周,他在那头用温柔得令我的心都忍不住破碎的声音说:爱一个人就要给他自由,他尊重周周的选择。我脱口骂他傻X,可是骂出口我就开始后悔,他显然是个善良的好男人,但我只想回家告诉周周,离开他不是她的错。
陶志挺贫,爱开些恶俗的玩笑,不过不令人讨厌。每天到了深夜十二点他还是赖着不走,还用深情到肉麻的眼神跟周周示意想要留下来。从我的角度看,陶志就是个混混,和啊也一样,满脑子男欢女爱,还毫不掩饰对其他女人的向往,不过奇怪的是这些话并不会吓跑女人,她们似乎喜欢自虐般地喜欢这样坦白到赤裸裸的话,并且以为自己找到了真实就等于找到了幸福。
陶志很快就登堂入室,俨然成了这个家里的既定成员。我问周周他是否就是你的男人?周周摇头又点头,她说他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人,因为他不够儒雅,不够整洁,不够文质彬彬,然而他是如此鲜活。他厚重的阅历在我看来可能意味着深不可测的危险,却让她感觉新奇和博大。她喜欢他什么都懂,喜欢他骂她小笨蛋,喜欢他教她很多道理。啊也说这个现象很有趣,它说明周周向往着安全高尚的爱情,却又忍不住进行冒险的尝试。其实她心里也感觉到了危险,但是她依然受到诱惑,就像站在高楼上的人会有纵身跳楼的欲望一样。
啊也说男人爱女人多半由性开始,我偷偷地问周周陶志是否令她满足?周周说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开始付出感情,越陷越深,不过她又清楚地告诉我她将要和陶志分手,因为她还要继续寻找“我的男人”。我承认我不理解这个小我5岁的女孩,有的时候我觉得她比我更像一个女人。她更热情,因此也更盲目,而沉浸在陶志的“爱情”里的她不会知道仲鹏伤心之余已南下深圳。是我送仲鹏去的机场,他不让我告诉周周。我看着这个男人忧郁的脸庞,忽然觉得做个好人有多傻。
啊也又来了,他轻描淡写地问我愿不愿意和他结婚,我愣了两秒钟,忽然笑起来:别开玩笑了,打死我也不会嫁给你啊。我把啊也送到电梯口,最后一次主动拥抱了他,我说啊也你其实是个好人,你想装成大尾巴狼,结果不但没装成,反而变成了猎人的靶子。
迄今为止周周还没有和陶志分手,反而越来越像他的女人,疼着他宠着他惯着他由着他。周周忽然问我为什么啊也再不来看我了,我指着天空说,因为他想要鸟儿停止飞翔,所以就变成了没有生气的标本,不再活生生地令我牵挂让我心痛了。
如果天气好,我的阳台会在下午的两个小时里充满阳光。我会在这样的时间里坐在阳光里冥想。想起和啊也认识的这十年,我发现自己能想起的都是他离去的背影,每一次转身都是他先,我会站在原地看他走远。离别的姿态让我于生命中有了某种期待,是期待让我在漫长的时间里勇敢而坚强地活着。可是有一天,这个背影转过身来,一张模糊的脸对着我说其实他不值得寄予厚望,它也不过是个普通的背影,也要栖息下来,找个怀抱,彼此温暖。
从前有句话我很喜欢: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从那时候起,我就成了坏女孩。如今我要给我的Mr-Right定义:好男人站一旁,坏男人当情郎。哈、哈、哈、哈,我听见上帝在笑。
(实习编辑:冯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