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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为了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统一规范森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1号至38号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基础,参照财政部2008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有关内容,结合森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森林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所属企业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