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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作为吉林省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城市之一,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扎实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一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核心。通过高质量地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入股、合作、流转、托管等多种土地集约形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二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梅河口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8亿元,同比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00元,增长8.5%。在2014年县域考评中,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1位。
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梅河口市先后实施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建设和示范村推进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2015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93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2408斤,单产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畜牧业发展较快,是吉林省第7大、中国第21大肉类生产大县市和“全国生猪调出大县”,2015年实现牧业总产值52.9亿元,畜禽发展总量发展到3248万头(只),肉、蛋、奶产量达到17.43万吨。园艺特产业蓬勃兴起,经过几年的发展,初步建设了棚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园区,2015年实现特色产业产值达到20.5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发展壮大,“十二五”期间产值由50亿元跃升到150亿元。总体上形成了粮、牧、特、加并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四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近年来,梅河口市围绕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从搞好产业定向、培植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入手,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生产经营及农业增长方式,初步形成了具有梅河口特色的绿优水稻、畜禽养殖、食用菌、中草药材、人参种植等优势农业产业。素有“皇粮御米”之称的梅河大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畅销国内外市场,继续向优质、高档、品牌化发展。畜禽规模饲养户发展到9000户,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288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初步形成了以商品瘦肉型猪、优质肉牛、禽类(肉鸡、蛋鸡、鸭鹅)、毛皮动物(鹿、貂、貉和獭兔)为主的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格局。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2000万袋,黄芪、桔梗、五味子等中药材3万亩,发展林下参2.5万亩。
五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态势良好。积极探索规模经营与利益联结的有效途径,逐步形成了以租赁和订单为主要形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5年末,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310户,其中,培育和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3个,省级龙头企业10个,市本级龙头企业42个,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9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50亿元,增长13.6%。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的崛起,有效地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方向发展。
六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农村面貌明显改观。先后实施了村部、广场、水泥路、边沟围墙建设以及绿化美化工程,农村面貌整体提升。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土地向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中,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梅河口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市以来,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梅河口市已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土地流转45万亩,适度规模经营比率达28.9%。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业合作社1600个,家庭农场83家。
一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核心。通过高质量地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入股、合作、流转、托管等多种土地集约形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二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梅河口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8亿元,同比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00元,增长8.5%。在2014年县域考评中,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1位。
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梅河口市先后实施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建设和示范村推进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2015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93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2408斤,单产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畜牧业发展较快,是吉林省第7大、中国第21大肉类生产大县市和“全国生猪调出大县”,2015年实现牧业总产值52.9亿元,畜禽发展总量发展到3248万头(只),肉、蛋、奶产量达到17.43万吨。园艺特产业蓬勃兴起,经过几年的发展,初步建设了棚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园区,2015年实现特色产业产值达到20.5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发展壮大,“十二五”期间产值由50亿元跃升到150亿元。总体上形成了粮、牧、特、加并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四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近年来,梅河口市围绕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从搞好产业定向、培植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入手,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生产经营及农业增长方式,初步形成了具有梅河口特色的绿优水稻、畜禽养殖、食用菌、中草药材、人参种植等优势农业产业。素有“皇粮御米”之称的梅河大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畅销国内外市场,继续向优质、高档、品牌化发展。畜禽规模饲养户发展到9000户,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288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初步形成了以商品瘦肉型猪、优质肉牛、禽类(肉鸡、蛋鸡、鸭鹅)、毛皮动物(鹿、貂、貉和獭兔)为主的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格局。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2000万袋,黄芪、桔梗、五味子等中药材3万亩,发展林下参2.5万亩。
五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态势良好。积极探索规模经营与利益联结的有效途径,逐步形成了以租赁和订单为主要形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5年末,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310户,其中,培育和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3个,省级龙头企业10个,市本级龙头企业42个,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9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50亿元,增长13.6%。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的崛起,有效地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方向发展。
六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农村面貌明显改观。先后实施了村部、广场、水泥路、边沟围墙建设以及绿化美化工程,农村面貌整体提升。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土地向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中,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梅河口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市以来,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梅河口市已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土地流转45万亩,适度规模经营比率达28.9%。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业合作社1600个,家庭农场8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