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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35万km2,虽比1985年减少1.053万km2,但各类型侵蚀程度却明显加重,土壤风化、沙化和盐碱化日趋严重,水土流失发展令人担忧。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十五”期间全省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 670 km2,2006~2015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4万km2,2016~2030年使全省80%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整治,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山川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