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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促进城镇集体工业在“八五”期间有较快发展,陕西省政府于199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城镇集体工业发展问题,并作出重要决定。一、会议原则同意由省经委与省二轻工业厅联合提出的《关于继续鼓励发展城镇集体工业若干政策规定》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名义下发执行。二、会议同意省政府在八八年制定的扶持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三一二”专项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