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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大建设”步伐,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合肥市对新的建设工程管理实行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施工“六分开”制度。一是由市规划局负责建设规划,提高“大建设”的科学性;二是由市建委综合设计,促进“大建设”方案优化;三是由市发改委把关立项,确保“大建设”依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