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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月1日发布《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标准是国家对合格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殊教育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具体包括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等四项基本技能,基本内容包含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大方面。